胡霁色知道金掌柜打着什么主意,就笑吟吟地站了起来:“好。”
临走之前,还听见金掌柜三八兮兮地问:“您真的和黄德来,黄大夫是同门吗?”
“是……”
最终胡丰年给金掌柜把了一下脉,在他的强烈要求下,给他开了个调理身体的方子,让他自己到城里去抓药。
并且没有收他的钱。
金掌柜没法留下来吃午饭,可临走之前,竟然从胡家搬了一大筐野菜。
据说他胃火肝火都重,需要吃素调养……
看他提着那一筐野菜,满脸春风得意的样子。
胡霁色忍不住对胡丰年道:“我感觉他以后会常来。”
胡丰年还有点摸不着头脑:“他咋知道黄德来和我是同门?”
“小白说的”,胡霁色好奇地问,“那个人很厉害吗?”
胡丰年仔细想了想,最终比较中肯地道:“水平还是有的,不过没有嘴皮子厉害。”
闻言胡霁色嗤笑了一声,道:“听说他现在看一次脉要十两银子,还得等上几天才能见上他的面。”
“尽乱来。”胡丰年摇头失笑。
看他的样子,当年和这位同门关系应该不错,最起码没有闹僵。
“爹,我四叔,干的还行吗?”
最终胡丰文还是得到了记事文书的活,理论上来说,应该是每天拿着小本儿满村的转悠,记录各处的进度和情况。
“倒也是奇了,他就像突然脱胎换骨似的……”
正说着呢,就听外头传来了胡丰文热情的呼唤。
“大哥!霁色丫头!”
胡霁色吃惊地抬起头,然后就看见胡丰文手里拿着一块不大不小的竹板大步走了过来。
他的样子确实和先前看起来变了很多,以至于胡霁色一眼都没认出来。
最主要的是他不再穿书院的衣服,也不再穿宽袍大袖,而是换了一身非常精神的短打。
手里的那片竹板是用来记事用的,因为这个时代的毛笔不大适合带出门,所以负责记事和文书的工作人员都是带着这种竹板和刀笔。
胡丰年看见他,不由得也露出了一丝不易觉察的笑容。
“怎么到这儿了?”
胡丰文笑道:“正好从村头那条线过来,我寻思着能不能过来蹭口饭吃。”
“家里还是没人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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