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分明穿的很普通,为什么还是避免不了惹人注意。
哦!他很快就明白了。
是皮肤的问题,天生白皮,加上没有干过什么粗重的活儿,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和风尘仆仆,常年在外奔波的人们,区别很明显。
林意脑海灵光一闪,就蹲下身来,用手抹了一些灰,均匀地涂抹在脸上,就像在家涂抹雪花膏一样。
在用河水当镜子照照,果然,灰头土脸的,气质全无,像一个在树丛中打过滚的小猴子。
林意咧开嘴笑了,十分满意现在自己这种毫不起眼的样子。
一路走来,精疲力竭,经过一个荒凉破败的村庄,看见一个瘦骨嶙峋,年老体弱的老人,向他打听了一下情况,他说,村里能走的动的人都逃难去了,只留下他一个时日不多的老头。
林意看他可怜,给了他一个白面馒头,就接着赶路了。
走了整整五天,晚上就在破庙里凑合一夜,接近黄昏的时候,终于看见一家可以供人歇脚的客栈。
客栈也是简陋破旧,只是吃了两个馒头,喝了几口水,早就饥肠辘辘,林意于是决定晚上在客栈休息一晚上,明天接着赶路。
木门敞开着,林意进门看见店里也就六张桌子,只有一桌客人,是两个穿着普通的汉子,手里拿着奇香无比的大肉包子,大口啃着包子,还呲溜呲溜往嘴里扒拉着鸡蛋面,把林意给馋的口水直流。
胖胖的老板娘,细眉细眼,红艳艳的大嘴唇子,笑眯眯的样子,一脸喜相,她按照林意的要求,把他领到二楼的客房。
林意点了一碗鸡蛋面,和两个素菜饼。他不敢点肉食,听表哥说过,为了节约成本,多赚点钱,有的店铺用的根本不是什么好肉,更有甚者,用的是路边饿死病逃难百姓的人肉。
老板娘嘴里答应着马上就来,瞅了一眼林意放在桌子上的行囊。
林意察觉到了,下意识将行囊用手扒拉了一下。
老板娘一眼就注意到他从袖口露出来一截白皙的手背,断定到他平常日子过的不差,不然手不会如此白嫩。
林意被老板娘看的不自在,缩了缩手,把手藏着袖子里,紧闭嘴巴,轻拧眉头。
老板娘顺手给林意倒了一杯茶,笑着开口道:“小哥,这兵荒马乱的,不在家好好待着,要去哪里呀?”
林意接过茶,道了一声谢,说出了在家练习无数遍的说词:“家道中落,在龙城债主喊打喊杀,不得安宁,只有去投奔远亲,寻个活路。”
“哦!原来如此,我就说嘛,看来小哥也是个苦命人哪。你先休息一下,我马上让人给你准备吃食。”老板娘温言道,转身离开,并轻轻关上了房门。
一出门,老板面立刻就换了一张面孔,满脸鄙夷之色,边走边小声嘀咕一句:“穷鬼!”
林意并没有听见老板娘骂他的话,他在老板娘关门之后,快速来到门边,侧耳倾听,她渐渐远去的脚步声,又把里面的门栓给栓好,才重新回到桌子旁边。
包袱里只有几串铜板,值钱的三枚金戒指两串金项链缝在外套的内里,若是看见当铺可以典当。
金锭子和银锭子沉甸甸的,不好随身携带,拿出来用,又太惹眼。
过了片刻,店小二端来了热气腾腾鸡蛋面和两个素菜饼,并告诉林意,晚上厨房炉子上有热水,可以下楼拿盆接来洗漱。
送走了店小二,林意关上门,大口大口用筷子吃起面来,素菜饼也很好吃,特别香,很快就吃完了。
晚上没敢拿盆去厨房打水,反正把脸洗干净了,就会露出真实面目,反而不好。出门在外,兵荒马乱的,越赃越好,像个乞丐更好,才会不被坏人注意。
晚上把门栓好,和衣而睡。
半夜三更,听见一些细微的响声,林意立刻警觉,从腰间抽出防身的匕首。
只见店小二撬开了门锁,老板娘端着蜡烛,笑容诡异,她的身边还有两个体格健壮的伙计。
林意将匕首亮出来,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壮着胆子质问:“你们要干什么?”
一个络腮胡奇道:“哎哟!这个小哥警惕性还挺高,没有喝我们店里的茶水,你们看他,多精神!”
听了这话,老板娘嗤笑着说:“切,那又怎样?小哥啊小哥,刚才进店你看见的那两个汉子,还在等你呢,黄泉路上你们也好有个伴啊……”
“什么?”此言一出,林意胆战心惊,原来茶水有问题,难道那两个人已经遇害了?
眼看着他们在被风吹的,飘忽不定的烛火拉拽中,形同鬼魅,步步逼近,林意不由得握紧了手中那一把亮闪闪的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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