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披着一件华丽斗篷,头戴骷髅面具,也不知自己在扮演什么,开园后便漫无目的地乱转。游客们有的便装,有的穿着在游乐园商店内购买的各色服饰。进价几十,售价几百,还真有人买?
“除却巫山不是云啊……”透过面具上的窟窿,高风望着光怪陆离的夜间游乐园。他以为自己是风,不知何时成了风筝,线的另一端被个傻子牢牢拽在手里。忽然,一个高大的物体挡在眼前。
高风摘下面具,怔怔地望着眼前的人。头戴天蓝色泳帽,脸涂得煞白,鼻头则是红色,嘴唇四周还画着六道黑线。上身天蓝色外套,衣襟敞着,里面赤膊,壮硕的胸膛也涂白了,脖子上还用红丝带系了个铃铛。
“小千千?”高风微退半步,打量着他,“吓死我了,这t什么啊!”
“我是哆啦a梦啊。”
“太鬼畜了!”高风苦恼地移开视线。尤其是那个天蓝色泳帽……天啊,像切了一吨洋葱,辣眼睛。
“小风风,我选你。”鬼畜版哆啦a梦开口,“我想好了,我选你!”
“你在说什么?”
“在吃不完的好吃的,和你之间,我选你!”温千里大声说,同时扬起唇角,孩子气的纯真双眼在迷离光线中炯炯发光。
“你……别告诉我你这么多天一直在想这个!”高风也跟着笑,眼中忽然蓄满某种液体,让经过折射的世界更加缤纷,一切都美好起来。
“对啊,这个问题实在太难了!假如我有吃不完的好吃的,我和我哥就是世界首富了!但是,我还是想选你。”
几天前,温千里偷偷请教来家里欣赏舞蹈艺术的总经理:“在吃不完的好吃的,和很喜欢的人之间,该怎么选?”总经理露出睿智的笑容,回答:“当然选吃的啦,在军阀割据时代,有粮就有兵和老婆,现代也一样。”事后,他仔细思考,觉得总经理说得不对,毕竟已经解放快70年了。
“你怎么这么笨啊!大笨蛋!”高风猛地抡起拳头捶向他,“你就不会敷衍一下吗?”
“什么叫敷衍?”
高风没有解释,只是飞扑上去,与他紧紧相拥,听他在自己耳边呢喃道:“小风风,以后我十点半睡觉好不好?我多陪你半个小时。”
“才往后延了半个小时?”
“这已经是极限了,再晚睡我会更笨的。”
“好吧,还有啊,你不可以让别人摸你的胸肌,因为我会吃醋,会嫉妒。”高风松开他,用指头戳着他脖子上的铃铛,“你知道什么是换位思考吗?如果有人在我身上乱摸,你是什么感受?心里很酸吧?同样的,我也会啊!两个人同时变酸,就是爱情。”
温千里醍醐灌顶。
这就是爱情,爱情是终极的互相占有,是有排他性的。在爱情里,最宽容大度者也会小肚鸡肠,最小气自私者也会学着包容一切。亲情像鲸鱼爱着深海,草木爱着太阳,而爱情是落水后身上的救生圈,是荒漠里的最后一滴水,是不能与他人共享的救命稻草。
“小风风,我懂了,原来我爱你。”
“我也爱你,讨厌鬼。”高风在那红通通的鼻尖上用力刮了一下,随后拽着他的耳朵,将他拖进最近的洗手间。
——————
相比于主干道、临时搭建的鬼屋、小吃摊和游乐设施周围的热闹,动物管理处门前客流稀疏。
温一笑牵着刘源,在亮着南瓜灯的木屋门前徘徊。之所以要牵着,是因为刘源看不见路——他把家里的白床单披在头顶,扮做幽灵。可又不舍得在床单上掏洞,因而他是个盲幽灵,要由同事领着慢慢地走。
温一笑则又扮成小红帽。不过,他没有像给总经理表演舞蹈艺术时穿小红裙配高筒袜,只是普普通通的黑裤子、白卫衣,外加红披肩。因为装扮得太过粗陋,都没人找他们合影。
“小温,我是不是太不走心了?会不会被批评?”身披白床单的幽灵问道。
“幽灵都是这样的呀,刘哥,你没有披花床单已经很走心了。”温一笑安慰道,整整头上的帽兜,观察周围寥寥数位游客。等到整点,舞曲响起,他和刘源得组织这些游客跳舞,想想就觉得尴尬。
“我啥也看不见啊,咱附近人多吗?”
“不多,不过……有个人好奇怪。”
“什么样?”
“一个男的,穿着紫色西装,头发是绿色的……”温一笑轻声描述。那人站在不远处的树下,身材高大,骚气的紫色西装衬着宽阔的肩膀和两条长腿,内着黄马甲配黑衬衫、绿领结,头戴狰狞的小丑面具。路旁地灯从下方照在他的面具上,更显惊悚诡异。
温一笑想起来了,是dc漫画最佳反派小丑在《致命玩笑》中的造型,高止的书架上有一套英文典藏版。刚好,那是个发生在荒废游乐园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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