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上写道:
“广闻,
展信佳。
犹豫许久,我还是决定抽出些功夫,写下这么一封短书,算是给彼此一个交代。
从来都唤你二爷,今儿个难得掏一次心窝子,就叫你广闻罢。若有冒犯,你大人大量,莫要记恨绍云就是了。
若不是你昨夜说’咱们竟从没有好好说上过一次话’,我甚至都没有发觉,确实到了该讲讲心里话的时候。
——是的,我昨夜是醒着的。
可我是个懦夫,不敢面对你。
你能对我剖开心扉,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毕竟你我之间的缘分,开始的太过迅猛,也太过不堪。
短短的数日相处,肉|体的欢欣是有的。这欢欣太过汹涌,以至于我有时也会产生‘不如就此留下来’的念头。
只是精神上,我受不住更多桎梏了。
大抵面上越是嚣张的人,心里反而越是没底。欠了太多感情债,我还不清了。
昨夜我一宿未眠,听见树叶在枝子上抖动的声响,间或有小鸟在枝子上跳动,忍不住想——它们是多么的自在!
这让我记起了在坎郡的时光。小心翼翼攒着吃不完的面包,周末和同学跑到河边去喂天鹅。虽然有温不完的课、念不完的书,也依旧快活。
如今学成归来,女同学一个个嫁做人妇,我也只能在应酬场上敷衍男人,替父亲的事业铺路。
好像花的那些功夫与辛苦,全都白费了。
只剩下一具鲜活的肉架子,而旁人爱的,也只是这么一具肉架子。
虚荣冲昏了我的头脑,我从未细想过命运的每件馈赠,早就被暗中注好了价格。[1]
被关在偏屋的这些天,独自躺在黑暗里时,一个念头越来越明晰。
这样的日子,我也是厌倦了的。
我想了一夜——我暂时应该不会回家去了。慌慌张张嫁人也好,虚张声势应酬也罢,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长了一双手,也识字,靠自己的能力吃饭还是过得去的,无非是苦一些。
但再苦,也比困在囹圄里强。
广闻,我知道你的能力。如果你想,你是一定可以找到我的。纵是逃到天涯海角去,你也有办法把我捉回来。
但你昨天亲口说过,我们是如此相似。
所以你与旁的那些男人不同,你是真的懂我的。
如果你爱我,像你说的那样真的爱我——请不要来找我。
这是我求你的最后一件事。
也许日后有缘,我们会再相逢于同一条街巷,彼此寒暄问好,也许又会有新的故事发生。
但在那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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