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刚走,柯丹的格格大阿珠又来了,阿珠长得极美,眉眼深邃,笑起来像太阳一样耀眼,据说骑术也是一等一的好,她来给沈荞送狗。
沈荞养了一条大狗叫奔奔,纯白色,跟头狮子一样,毛很长,瞧不出是个什么品种,活泼好动得很,可惜宫里头无趣,它整日无事可做,总是躁动,沈荞懒得很,惯常是小太监带它出去转转,或者毓儿和阿景陪着它出去散步。
前几日走失跑到了大阿珠那里,她亦是活泼好动之人,陪着狗玩了个把时辰,于是奔奔最近闲来无事就跑去朝露殿去找她,她陪奔奔玩一会儿,再送回清和宫。
一进门,便听她笑,“娘娘的狗好生有灵性。”
阿珠一身大临女子装扮,笑容明媚灿烂,其实她穿柯丹服饰更美,只是在宫里头不合规矩,她似乎是陪着奔奔刚玩过,面庞红润,额头隐有香汗,显得越发唇红齿白,眉目生动。
“辛苦你了,若它下次去,不必费心去照看它。”
阿珠摇头,“不是我照看它,是它陪我玩耍解闷,如此说来,我要感谢奔奔。”
过了会儿,阿珠也走了。
过了晌午,沈荞睡了个午觉,毓儿和阿景来寻她,沈荞蹲在院里地上陪他们看蚂蚁,看了许久,毓儿无聊说:“母亲,朝露殿的选侍娘子们,日后是不是就要分派各宫去住了?”
偌大后宫,如今冷冷清清的,各宫空置,朝露殿里,十几位选侍挤做一处,因着身份限制,不可到处走动,平日里除了花园和清和宫,旁处都不能随意去。
毓儿并无什么想法,她只是太无聊了,想让后宫热闹些罢了,听人说,这些娘子是父皇的妾,将来得了封赏,便可移居到各宫去住了。
阿景倒是比毓儿早慧些,小心翼翼捂住姐姐的嘴巴:“姐姐莫说了,日后那些娘子得了封赏,父皇便不能时时陪着母亲了。”
这话也不知是他一个小屁孩从哪里听来的。
沈荞原本就平静的心思,一下子像被打翻了五味瓶,从前一日一日得过且过,总想着日后的事日后再说,司马珩离开这四年,她统共就见过他两次,一次是司马荣湚和司马琰的尸首送回之时,她记得自己慌得很,后宫诸事皆由她一人做主,丧仪自有礼官主持,可各项细节,都要她去敲定筹谋,她像是个烂泥突然被扶上墙,赶鸭子上架一样,不得不去做这些事,愁得几日都没睡好觉。
到了下葬那日,却听闻陛下回了,沈荞记着自己站在重重仪仗队外,隔着茫茫人群瞧见他的那一刻,倏忽觉得无比安定,沈荞觉得有人依靠的滋味原来是这样好。
那些慌乱和不安悉数都消失了,委屈也消散了,几日未眠似乎也没有那么难过了。
南边在打仗,他匆匆办完丧事就走了,沈荞难过得很,怎么也不愿意去送他,好像不去送他,他就可以不用走了似的。
可他还是走了。
沈荞送去的香囊应该很丑,可却是她一针一线绣的,不知道他会不会嫌弃,她没敢问。第二回回来的时候,处境更惨,她被那些大臣折磨好几日了,一群人仿佛唐僧念经似的,一直在她耳边叨叨叨,弹劾沈叙之的折子雪花片子一样往她眼前送,她又不懂政事,无非就是做给沈叙之看的,如果沈荞再能从中搅一搅浑水,他们估计更高兴。
沈荞夜里做梦都是沈叙之和大臣们在斗法,沈叙之是司马珩最信任的人了,他几乎代表了司马珩所有的政见和野心,那些大臣就像是他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将会永恒持久地存在。
沈荞觉得很气愤,却不是气愤那些人跟沈叙之对着干,她只是气愤历史的洪流冲击下,逆流而上是件那么难的事,司马珩却还是一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帝王气魄。
做皇帝有什么好呢?
一点都不好,日日殚精竭虑,对着满是疮痍的九州大地修修补补。
可那些个憨瓜臣子脑子跟生了疮似的总也不安分,抽一鞭子走一步,还时时想要扯后腿。
为谁呢?
为何呢?
司马珩是个野心家,可他却也是个合格的帝王,冷酷,却又仁慈。
以前沈荞总觉得他是个残暴不仁的狗皇帝,可其实他不是,到了这时,沈荞再回忆剧本里的他,发觉他并没有那么不可理喻了,许多时候,他并非残酷,只是局势危急,四方异动,非铁血手腕不可。许多事他本不必做,可身为帝王,他仍旧是心系天下的。
那日一群大臣要罢工,沈荞烦得要死,满脑子都是:累了,毁灭吧!
一群憨瓜,整日不知在想些什么,她要当皇帝估计这会儿要气得同归于尽了。天下又如何,爱怎样怎样吧!同她又有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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