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男主攻承认只是把他当成替身后,原主虽然伤心,内心却始终认为男主攻只是没有看清楚他的的内心,没有意识到他实际上爱的人其实是自己,所以每次当男主攻来求复合的时,除了男主攻表现的可圈可点,还有原主的内心一直都坚信男主攻对他深爱不疑的因素在。
梅千鹤摇摇头,想不通原主究竟哪里来的自信,该说他傻呢还是说他蠢?
果不其然,原主的满腔热忱,被现实一次次击败。到最后不得不承认,男主攻爱的根本不是他,或者就算曾经爱过他,那份情意也远远比不上男主攻心里的白月光。
他每次和男主攻复合时,对那人都会更好,尽一切所能地对他好,可那人待他却愈渐冷漠,而看白月光的眼神却温柔如水。那是白月光回国前他也没有得到过的爱意。
原主努力了,争取了,看着娱乐报道中刊登出来的男主攻受牵手接吻,公然出柜的照片,忽然就死心了。
他买了高铁票,在那人举行婚礼的那天,回到了最初认识男主攻的地方。
原主死的时候是盛夏的黄昏,那天斜阳夕照,天上风追着红云跑,地上灯火万家次第亮起,盏盏如花。
那时,原主二十四岁。
书中的描写和模糊的记忆至此戛然而止,梅千鹤神色怔然,竟然有种诡异的共情感。不过他从没爱过人,不知爱情食人魂骨究竟是什么滋味,能让人不顾一切,放下所有。
反正他是不可能为谁做到这种地步的。
梅千鹤把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归结于剧本综合症。
毕竟他在现实世界里是个演员,小的时候是青年戏骨,长大了是炙手可热的实力顶流,从业十几多年,参演影片数量近百,国家一级演员荣誉代表,荣获无数名誉奖项,演技横扫华国一众演技派——人称“戏痴”。
“咳咳咳……”
一时之间忘了自己还生着病,梅千鹤放下书,拄着拐杖走到书桌前,就着矿泉水吃药。医院的医生大手笔,一顿药开了十几粒,梅千鹤皱着眉头倒了杯温水,把手心的药分几次咽下去。
喉间残存药物的味道,肚子也饿的咕咕叫,他懒得做饭,也等不得外卖,只好煮碗面吃。
锅里沸水蒸腾,烟气缭绕。
梅千鹤透过朦胧白雾,目光穿过窗户,看见外面灯火游龙走蛇,鳞次栉比,参差不齐的灌木银装素裹,而狂风扔在肆虐,鹅毛般大雪压在枝头,地上积雪足有三尺之厚。
他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穿越。可是当他无缘无故在这个身体里醒来的时候,却无比清晰的明白自己穿书了。
可是很奇怪,原主至今不过二十二岁,可他脑子里却走马观花闪过原主一生的经历。而那些经历,对梅千鹤来说,又像雾里看花,始终蒙着一层雾罩,梅千鹤清楚地知道原主经历过的一切,可当他具体道某一件事情上时,却是一片朦胧。
梅千鹤挑眉,动作悠闲的捞起锅中的面条,依次放入酱油醋榨菜等调料。
客厅里,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梅千鹤走过去拿起来一看,是一个备注“闷葫芦”的人打来的。按照梦里模糊的记忆,这应该是男主攻的电话。
他随手按了静音,重新把手机丢回桌面,回到厨房继续拌面。等他忙完手里的活,手机铃声早就停了。
说实话,梅千鹤还是挺喜欢原主的性格的,爱恨分明,对敌人毫不留情,对爱人宽和温柔,想要的敢于争取,不爱了转身就能走,敢爱敢恨,敢做敢当。
唯一遗憾的是,爱的对象品格过于低下,多少有些不值当。当然,这是他基于整个故事、针对故事角色的评价。
对于原主,那毕竟是原主终其一生的爱意,他无法看轻,也无法评价。只是忍不住会想,如果原主第一次分手时就知道了最后的结局,他会怎么做?
按照原主的性格,他应该会毫不犹豫转身就走,从此与男主攻再无任何瓜葛与牵扯。
梅千鹤想到自己在雪地里醒来的样子,苦笑着摇头叹息,原主大概已经死在冰天雪地里,没有挥剑斩情丝的机会了。
不过没关系,余千鹤做不到的事,梅千鹤可以。
梅千鹤将调料与面条搅拌,挑起一簇在筷尖绕了两圈,斯条慢理地吃完了一碗面。
“叮铃铃……”
梅千鹤从面碗里抬起头,瞥了眼手机,见是外市的陌生号码,犹豫了下,在响铃第二次响起的时候接了起来。
对面的人没有说话,数千公里外的风声从听筒里灌进来,气氛有点诡异。
“你好?”梅千鹤试探着问了声。
又过了许久,梅千鹤听见对面的人声音沙哑哽咽,无比温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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