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召潮司的带领下,孙必振一行人在平原上迅速前进。
四人的脚程很快,但地狱毕竟是地狱,它喜欢强烈的欲望,更喜欢折磨活物,尤其是有思想的活物。
科教的四大名着之一,由前白月司马丁所着的《古伦敦旅行指南》,曾明确指出,地狱的环境会受身处其中的活物的影响。如下片段引用自《古伦敦旅行指南》第三章:
“我曾一十七次经过疱疹平原造访兔绒之门,每一次都有不同的目的,这些目的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重点是,由于抱有不同的目的,我的行程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记得有一次,我去兔绒之门仅仅只是为了借用洗手间,或许是由于这种目的过于无聊,又或许是因为地狱察觉了我的窘迫,那一次,我无论如何无法在预期时间内抵达目的地。诸位不要担心,我最终顺利解决了新陈代谢的问题,只是失去了一条裤子。
相比之下,当我按照惯例穿越平原时,地狱却又不耐烦地恭送我出了平原,路程所需的时间大大缩短了。当时,原本需要五到八小时的路程,居然只花了我不到半小时。
以上的两个例子绝非偶然,我们须知,地狱反感例行公事,却对孤注一掷情有独钟,它格外喜欢折磨强者,其目的暂未可知,但试图揣测地狱的意志绝非明智之举。”
或许正是由于领路者是大祭司,地狱开始了对四人的折磨。
召潮司走在四人中的最前面,她起初满怀信心,脸上带着志得意满的表情。
但在前进了约莫四小时后,召潮司的周身开始散发肉眼可见的黑气,她开始发出不耐烦的磨牙声音,原本平静的炁也渐渐扭曲,走路时左右摇摆的幅度也大大增加了。
刘易斯和马卫家很识相地没有去招惹她,而是让孙必振去试探性地询问,他们认为召潮司总不至于朝孙必振撒气。
孙必振走到召潮司前面,回头看了她的脸一眼,然后凝重地咽了一口唾沫,一言不发地又退了回来。
“为什么不问?你不至于害怕她吧?”刘易斯问道。
“呃……你们见过她生气的样子吗?”孙必振反问道。
刘易斯和马卫家都摇了摇头。
孙必振伸手一指走在最前面的、被黑气包裹的召潮司,一本正经地解释道:“你们去看看好了,还挺难得的。”
马卫家和刘易斯都一个劲的摇头。
“你们看看吧,我用人类的语言描述不出那种表情,就好像……就好像一条发怒的松狮,还得是剃了毛的那种。”孙必振不依不饶地劝道。
“我还年轻。”马卫家回答。
“我还年轻。”刘易斯异口同声地答道。
“反正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我不是不敢在这个时候和她说话,只是我一靠近就张不开嘴,估计她不想让我说话。”孙必振解释。
“有这么夸张吗?”马卫家来了兴趣,“我去看看。”
说着,马卫家加快了步子,走到了召潮司身前,可他还没来得及回头看,就被浓烈的炁击中了面部,马卫家搂着冲锋枪倒在了地上,捂着脸翻滚起来,压扁了一丛又一丛的孢子花。
“怎么了?”刘易斯赶快跑了过去。
“没事,没事,我还活着,我好像被啥玩意儿蛰了一下。”马卫家松开手,脸上赫然是一个“丨”字。
刘易斯同情地拽马卫家起身,炁写就的“丨”字只维持了三十秒,但他们不敢再靠近召潮司了,只能远远地跟在她后边,小声嘀咕起来。
“怎么办,兄弟?咱还要跟着她走吗?”马卫家捂着脸问道,“我们走了至少三小时了吧?”
“不止,按理说该到了,但现在还望不到雪域的边界,这不对劲啊。”刘易斯回应道。
朗德尔雪域以其纯白的颜色着称,但从三人的位置看去,无论哪个方向都望不见白色,有的只是游荡的、半透明的粉色:那是疱疹平原上的孢子云。
“咱现在就是一整个大写的折磨啊,”马卫家忍不住指了指自己的脚,“你们两位好歹是穿着鞋的,我可是光脚走了这么些路,这要是走错了方向……”
话音未落,一双灰色运动鞋砸在了马卫家腹部,马卫家吃痛后退了半步,光顾着抓住他的冲锋枪,那双鞋则落在了地面上。
刘易斯也吓了一跳,她认出了那双鞋,赶紧回过头看向孙必振,孙必振只是无奈地耸肩摊手。
“她什么时候拿走的?”刘易斯嘟囔。
“原来她听得见啊?”马卫家委屈地看了刘易斯一眼,刘易斯则苦涩地点了点头。
马卫家用胳膊夹住枪,将运动鞋捡了起来,看着刘易斯问道:“那我是穿,还是不穿?”
“你看穿不穿的上,穿的上就穿着,她肯定不会要这双鞋了。”
马卫家点点头,把鞋套在了脚上,居然能穿上,这貌似是个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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