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最后一人见势不好,竟然摸出了一把枪!庄墨喊了声小心,一个滑铲把持枪者绊倒,任明卿顺势一脚踩在那人握枪的手上。那人哀呼一声,枪脱手了。庄墨下意识地翻身夺枪,任明卿就地一滚,先他一步取枪在手,单膝蹲地,将枪口顶住了庄墨的额头。这一连串动作发生在两秒钟之内,一下子,两个人都安静了下来。庄墨从来都没有想过,他这辈子居然会被自己的作者拿枪顶着!这太荒谬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夜晚发生了太多莫名其妙的事,被蒙在鼓里的庄墨发现自己对任明卿一无所知,也随时都有可能失去对他的控制,因此怒火中烧。他连示弱都不想,只冷冰冰地望着任明卿。任明卿亦是冷冰冰地回望着他。两人对视了几秒,任明卿讥诮地扯了扯嘴角:“他妈的怎么哪儿都有你啊?”庄墨没有说话。这个人一开口,就让他彻底冷静了下来——他非常确定这绝对不是任明卿。任明卿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语气总是很轻柔,生怕吓到什么人,而且绝对绝对不会飙脏话。眼前的人却操一口正宗的东北口音,嗓音低沉沙哑,脏话连篇。如果平常那个温顺的任明卿是在演戏,那嗓音和口音呢?这是无法捏造的,他们绝对不是同一个人。“你是谁?”难道任明卿除了那个二流子弟弟,还有个孪生兄弟不成?“我他妈还没问你呢。”那人拿了枪站了起来,轻佻地顶顶他的脑袋,“跪下,有话问你。”看到庄墨眼中冒火,那人扑哧一笑:“哟,脾气还挺倔的。觉得我不会开枪是吧?”说着拉开保险就是砰得一枪。庄墨只看见黑暗中一簇火星,鼻尖传来浓重的焦味,冷汗哗就下来了。那人二话不说开枪射了他的衣角,没有给他一点喘息的时间,他甚至拿不准这是不是种警告,这个人太狠了。“跪下。”他不笑了,双手握枪,狠厉道,“不然我就打穿你的脑袋。”庄墨做了一次深呼吸,又做了一次深呼吸,双手举高放弃抵抗,对着那人缓缓跪下。生死关头,不论他本性有多高傲,都不敢擅自激怒眼前这个疯子。相反,在这场异常的屈辱中,他异常地冷静,用一种手术刀般的眼神审视着那张熟悉的脸,希望从中找到熟悉的善良与正直。可是,他什么都没找到。眼前的人极具进攻性,目露凶光,有一种残酷的狡猾。那人使他屈服了,很有些洋洋得意:“还以为骨头有多硬!”但他很快又对此感到厌烦,狠狠踹了他一脚,彻底对他失去了兴趣。收拾完庄墨,那人背过身去,以一种可怕的熟练,把在场的其他打手统统敲晕。然后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姜勇面前,举起了枪。姜勇的表情仿佛见了鬼。他倒打一耙后,如愿以偿地让任明卿背了黑锅,替他受罚,然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这羸弱残疾的哥哥竟然一个人干掉了德哥的所有人马。他战战兢兢地蹲在原地抱着头,对着越来越近的枪口:“哥……有话好好说……哥!”“住手!”庄墨从背后一把抱住他,夺过枪丢进了水里,“别意气用事!”姜勇趁机逃走了。庄墨坚持到姜勇的背影消失不见,才敢在那人的拳打脚踢中败下阵来。那人狠狠踹了他一脚,对着姜勇的背影吐了口唾沫,烦躁地在原地踱来踱去。“到底怎么回事?”庄墨从地上爬起来,抹掉嘴角的血沫。明明和任明卿长得一模一样,下手却狠极了。“姜勇惹了不该惹的人,让小瘸子替他背锅,差点被剁了手。”那人言简意赅道,“——操他妈狗娘养的,老子迟早有一天做了他!”他坐在白炽灯的阴影里,脖子以上晦暗不清,庄墨偏偏能看清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疯狂又清醒。他的薄唇冷酷地吐出杀戮预告,毫无疑问说到做到。“你呢?你他妈老是在小瘸子身边晃来晃去,你是谁?”那人眯起眼睛审视着他。“小瘸子?”庄墨抓住了这个重要的称谓。“少他妈给我装蒜。”那人懒散地后仰,“别说你不知道我在说谁。”“任明卿。”庄墨肯定道,“任明卿是小瘸子,那你是谁?”那人看了他一会儿,愉悦地笑起来:“我是他爹。”“你到底是谁?!”庄墨被他磨光了耐心,忍不住大吼起来。“叫什么叫,你是狗么?”他的表情变换得相当快,瞬间就翻脸了,看上去阴郁又危险,“要不是杀了你小瘸子会哭,我他妈才不会留你到现在!”“杀了我,他会哭?”庄墨挑了挑眉毛,引诱他往下说。“他经常哭。成天哭。哭哭啼啼,像个娘们。”那人烦躁地搔了搔头皮,眼神因为无法长时间集中注意力而左右游移,“姜勇要他走,他舍不得你,也哭,一边打字一边哭——操他妈的我早该把姜勇做了,这龟孙子¥¥¥……”庄墨越听越不对劲,他心里隐约有个猜测,但是他绝不肯亲口说出来。他借着微弱的灯光谨慎地打量着他:“你知道他的一些事。”“我知道他的所有事。”“他知道你么?”“不知道。”那人的神情是恶作剧般的得意。“你什么时候会出现?”那人掀了掀眼皮子:“知道太多会死的。”“让我做个明白鬼!”庄墨用眼神牢牢锁着他,“你什么时候会出现,告诉我!”那人又笑起来,笑声低沉喑哑。笑够了,他说:“当他搞不定的时候。”庄墨心里一沉:人格分裂。任明卿是个疯子,他拥有双重人格。双重人格是一种严重的心理障碍,自我认知无法统一,分离成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格。这不单单是性格上的转化,说的严重的一点,就像是一个身体里住了两个灵魂。在后续的对话中,庄墨了解到,任明卿的另一重人格名叫高远。根据高远的自述,他年龄比任明卿要小,大概只有20岁左右,东北人,身高一米八三,当过特种兵,身体健康,双腿没有残疾。因为在军队里打架斗殴提前退伍,精通格斗和枪械。庄墨总觉得高远这个名字以及他的经历非常眼熟,但是他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在性情方面,庄墨发觉高远具有高度攻击性,无法对常人产生共情,而且对伤害他人毫无愧疚感,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每当任明卿受到伤害,他就会出现。高远是个左利手,任明卿使用左手的时候,他也会出现,发现没什么要紧,就会回去。他也完全不会写小说,他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创作是任明卿的事,他对此嗤之以鼻,说那是“娘们干的事”。高远是任明卿的保护者,知道任明卿的一切过往,但任明卿对此一无所知。对于他来说,自己唯一的反常就是有时候时间会断裂。这样的次数不多,他也没有在意。他们谈了20分钟左右,等到了警车。高远很快就知道是谁干的,凶狠地瞪着庄墨,庄墨在到达海边仓库的时候就报了警。高远用脚轻而易举地勾起了地上的撬棍,眼神有股杀气。“你现在弄死我,小瘸子就完了,你也完了。”“我不怕死。”高远颇为肆无忌惮。“为什么要跟我同归于尽?我们本不必这样。你知道我对小瘸子没恶意。”看着远处晃动的手电筒,高远知道时间不多了:“但你想要我死。你想把我们拖到精神病院去,让我们像牲口一样被绑起来插针!我告诉你,只要你向外透露一个字……我就带着小瘸子一起死。你可以试试。”庄墨额角的青筋猛烈地跳动了一下。高远知道他害怕了,得意洋洋地闷笑起来。“把嘴巴看牢。”高远搔了搔他的下巴,身体一抽搐,在庄墨怀里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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