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的丫杈之间,横着一个人,同样的黑衣蒙面,那不知是血还是什么的液体,自他蒙面巾下面渗出,竟然泛着淡淡的荧光。好诡异的毒!这就是那第七个擅用毒的人,可是,他竟然被毒死,是自杀的么?枫雪色用剑挑开用锤之人尸体的蒙面布。布下是一张平凡的脸,平凡到如果换一身衣服站在人群中,就像隔壁那个谁一样,看着面善,却毫无特征。其他数人,亦是如此。任谁也不会想到,这样普通的几个人,却会用那么变态的手段去残杀老弱妇孺。然而,这才是最合格的杀手,融入在人群中比谁都普通,骨子里却比谁都冷血。这几个杀手,武功或者不算一流,但其过人之处不在武功,而在于他们攻杀时的无间配合,若非久经合作,绝对没有如此的默契。他匆匆检查着那几具尸体。黑色衣衫,布料是时下最普通的,几乎大江南北的百姓都用这种棉布裁衣,武器虽然是精制的,但也没有刻任何名号,全身上下,什么标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谋划如此缜密的行动,却是之前从未听说过的一群人——那么,他们是江湖中哪个组织特殊训练出来的?令人费解的是,这样训练有素、隐藏极深的杀手,为什么会如此残忍地屠杀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百姓?单纯的嗜杀,还是有其他原因?虽然全歼了敌人,可是枫雪色心里一点轻松的感觉都没有。总觉得,事情就像一个黑洞,剥掉最外面的那层,却看到里面愈加的迷雾重重。他有种预感,也许,一切,才刚刚开始。《江湖天很晴》第一部分《江湖天很晴》四(2)那邋遢少年缩在雁合塔的角落里,亲眼看到青衫肉球王不喝一掌碎窗,扑出窗外。从窗侧悄无声息地伸出一口宣斧,王不喝这一冲出,等于自动将肚子撞向锋利的斧刃。眼看便要被开膛破腹之际,王不喝猛提一口气,硬生生地扭转身体,向另一侧落去。然后,便有一柄西瓜大小的铁锤,“噗”的一声,轻轻地敲在他的头上。随即,那宣斧也到了,在王不喝的身前一拖一拉,便割开了王不喝的肚腹。春夜里,绽开万朵血腥的桃花。看清那几个行凶者的打扮,邋遢少年吓得魂都要掉了,正恐慌之际,塔前张不吃也与对方交上了手。少年常年从事偷鸡摸狗的勾当,对于紧急状况颇有应对急智,此时虽然看到王不喝的惨状吓得半死,但也不至于六神无主,一见凶手的注意力都在张不喝那里,他立刻从火堆里抽出柴火,将塔里的稻草堆点烧。虽然白天才下过雨,但塔里却没有被淋到,那些烂稻草不知多少年了,早已干透了,这一点燃,立刻烧了起来,又引着了散乱的破桌案,于是火势越来越大,转眼间雁合塔的门窗都已被大火封死,火从一层烧上二层,又蔓延上三层,没一刻,七层雁合塔,全着了起来。浓烟滚滚,少年被呛得直流眼泪,他趴在地上爬行几步:“咳咳,花花!”“哼哼!”一个湿润的物体轻轻触触他肩。“跟着我,别乱跑,留神变成烤乳猪!”少年迅速爬到塔角的旋梯后面,在地上摸了几把,找到需要的东西,用力向下按去,然后便听到铰链摩擦的声音。浓烟烈焰中,隐隐现出一个漆黑的地道。少年见“花花”钻进地道,自己也跳了下去,在洞壁上摸索了几下,也不知碰到什么机关,头顶的洞口“呀呀”地合上了。不要以为少年的运气好,连命都有老天罩着,所以关键时刻给安排个地洞出来,其实,这只不过是个地宫而已。一般寺塔在修建之时,都会在塔下建地宫,以存放舍利宝函等贵重之物,雁合塔也没有例外。少年自从到了青阳城,便将雁合塔做了临时住处。白日四处闲逛生事,到了晚上无聊,便在塔里东摸西翻,第三天便被他寻摸到了进地宫的机关。当时兴奋得很,还以为有什么宝物呢,立刻爬下去看。谁知下面那个狭窄的地下室,除了一股子霉味,竟然连根毛都没有。失望之余,不由大骂雁合寺的和尚是穷鬼富排场!没想到,便是这穷和尚们建的地宫,救了他和“花花”两命。洞里很黑,空气中有一股陈腐的气味,嗅着很不舒服,但与塔上面的烟熏火燎相比,已如天堂。沿着通道,少年带着“花花”穿过那个破地下室,一直向后走。这条地道只有数十丈长,出口处是一个池塘。池塘并不太大,当年可能是雁合寺的观莲池,中间还有太湖石堆的假山,只是年久失修,已多处坍塌,挡在洞口的石头歪倒在一边,露出很大的缝隙,上面长满了蒿草。少年躲在洞里,除了火焰的噼啪声,其他一点异响都听不到。他忍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了,趴在洞口,稍稍拨开蒿草,眼睛骨碌碌地向外看。才一眼,便看到池塘边的矮树上,一个黑衣人姿势扭曲地伏在树杈间,大头朝下,一双死气沉沉的眼睛正冷冷地瞪着他,一眨也不眨。少年倏地把脑袋缩了回来,吓得心脏“怦怦”乱跳,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他看到我了!这可逃不掉了!”想起之前所见这些人的凶残手段,顿时打了个哆嗦。《江湖天很晴》第一部分《江湖天很晴》四(3)等了良久,没觉得有人过来杀他,忍不住又悄悄把脑袋伸了出去,发现那黑衣人仍然保持着那个别扭的姿势,拿眼睛瞪他,心中不禁又惊惧又纳闷,硬着头皮与之对瞪了一会儿,才警觉,原来这人已经死了。少年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心里不由奇怪:难道自己“引火”,竟将那凶手气得自杀了?他自己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又不知道其他的凶手在哪里,于是趴在洞口,屏住呼吸,伸长脖子,探头探脑地向外看。一柄薄薄的剑,轻轻地抵在了他喉间的柔软处。雪亮的剑锋,沁骨的凉。少年吓得头发都竖起来了,身子一软就要坐下去,那柄剑微微向前送了一下,他立刻趴在地上动也不敢动。一双脚,踏在他脸旁不远的太湖石上。那双脚上,穿着素色的靴子,靴面上有着隐隐的暗纹,靴子的底部,微微沾着青色的苔泥,却并未感觉到不洁,反而觉得很自然,很雅致。少年肚子里的墨水比较有限,琢磨了半天,除了“挺好看”这三个字之外,也想不出形容的词,很想抬头看看这靴子的主人是谁,可是又不敢,生怕动一动,喉咙间便会被来上那么一下子。他有点奇怪,生死关头,自己怎么还有心思想这个,吓傻了吧?那柄剑微微往上挑了一下,迫得他不得不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是一袭精致的白色劲衣。这是个秀气挺拔的年轻人,居高临下地站在太湖石上,悠闲从容,却有着不怒而威的震慑力。那身雪般清冷的白衣青靴,在冲天火光构成的红色背景里,耀眼如烈阳。雪和太阳,那么矛盾的两种东西,居然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如此和谐并存……靠!这丫的是谁啊?跟那帮黑衣人是不是一伙的啊?少年有些糊涂,情不自禁地伸手揉眼睛,想看得清楚一点。那口剑又微微在少年的下巴拍了一下,少年无奈,只得就势把两只手高高举起,做出投降状,然后慢慢地爬出了洞口。那个白衣人看清了他的形貌,眉头微微一皱:“是你!”“不是我!”少年的腿虽然在发抖,可是仍然条件反射地否认——他这是习惯成自然,反正自己也没做过什么好事,只要人家一找上门来,那铁定是来找麻烦的,所以想都不想,直接不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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