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霖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柳蓝,无可救药的。很多次,都会做梦梦见那个意乱情迷的夜晚,在梦里牵着柳蓝的手在辽阔的草原里拼命地奔跑,他便是那个随时都可以远走天涯的少年。可是跑呀跑,两个人,却怎么也跑不过时间,梦中,柳蓝的长发如海藻般在风中飘忽,在他的眼里飞成一道最美的风景。从这以后,玉霖开始贪恋柳蓝的体温和她给予他充满爱意的暖,只要有时间,只要柳蓝开口,他就陪她出去散步,说是散步,其实是想躲在一起摸摸小手,说说情话。散步的地点很多,但主要是在小区东边的小花园里,那里树盛叶茂,灯光黯然,晚些时候很少有人过往,偶尔会有一两声狗吠更加增添了公园的宁静。两个人手牵着手从花园的这头一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返回,如此往复,乐此不疲。有时,彼此默不作声的时候,两个人就停下来。坐在长椅上,一起凝望远方璀璨的星辰。星星好亮好亮,它们以一种写意的姿态在天空奔流成河,飘渺如梦。玉霖会轻轻端起柳蓝的脸颊,吻她。柳蓝平静的呼吸,黝黑的眸子很亮很深。有时她猛然一转身便跑开了,他在后面追着,夜风中,两个人一起欢快地奔跑。看着柳蓝娇小的背影蹦蹦跳跳的,在朦胧的夜灯下,玉霖总有些冲动。这个活泼充满无限青春张力的女孩,有着夜的妩媚和诱惑,衬着她丰润的肌肤,一时间,他多么渴望她的身体。当每次玉霖抱住柳蓝的时候,有风轻轻吹起,这是秋末的风,由干涩的高爽已经转为无尽的湿寒,静静拥抱着站在被树枝遮挡的隐隐约约的月光下,听着四周的树叶被风簌簌吹响,心里的思绪,却如同此刻的柳絮一样,漫天飞扬。回家的路上一起聊着,却陷入了自己的往事,跌入了记载彼此过往的那些记忆里,只是时光易逝,苍苍年华,谁也没有想到人生中有那么多的物是人非。分手的时候,玉霖会轻轻拢起柳蓝的头发,她的头发很长,细软轻柔,像瀑布一样握在手中。他总是忍不住嗅吻她的发香,淡淡的,是自己喜欢的味道。柳蓝的发香和体香一样,已深入玉霖的内心,永远也涂抹不掉了。永远,一下子,玉霖想起了永远,也深深渴望永远,可永远到底有多远?柳蓝曾经说过要永远爱他,可答案,也许只在每个有情人的内心和梦里了。虽然和梓涵的决裂伤碎了他的心,但是,玉霖还是相信,人也许是有今世来生,一切应该是注定的。只是很可笑的是,与自己一起走过人生长路,平平淡淡,相伴到白发苍苍的人,真的会是自己一生中最爱的人吗?思考着这个答案,于是问柳蓝,她没有做声。看着沉默的柳蓝,玉霖猛然觉得,爱之于两个人,忽然有了潜禅生命的味道,彷佛已有千年的时光吹拂过彼此所有的气息,一切似乎都有了弥久不散的奇香,毒一样的魅惑,因为有了惊世骇俗,而变得引人入胜。柳蓝抱了抱玉霖,然后走开了。看着柳蓝离去的身影,他觉得她一下子变得像含羞草一样,指尖轻触,便卷起叶片,犹如卷住一个秘密。☆、地建立了初步的友谊和信任。由于话语投机,相谈甚欢,渐渐的聊天多了起来。后来,他传了一张他的照片让云非语看。照片上是一个高大、儒雅的中年男人很高傲地望着前方,平静的脸上挂着一抹浅浅的笑,目光似乎在看她,又似乎只是抬望眼去看天上的流云,眉宇间蕴藏着一种迷乱的情绪,目光悠远而感伤。每次端详着屏幕中这个男人的照片,云非语就会陷入深深的沉默中。他忧伤的眼神一直在脑海中浮现,浮现出来的还有他那张棱角分明、满是刚毅的脸。不可否认,这是云非语喜欢的那种类型的男人。她一直欣赏成熟、稳重而略带忧伤的男人,那种忧伤的眼神会在不经意间将她的心缠绕着、撩动着。从那以后,每次再收到他发来的邮件时,云非语的心里都有流沙般浅浅的、簌簌的涌动着按捺不住的喜悦。看信、回信,那是一个快乐而幸福的过程。她特意买了一个移动盘,收集珍藏着他发来的每一封邮件,就像收藏自己甜蜜的美好。慢慢的,随着交流的深入,她越来越感觉有些不可自拔地喜欢上他了。由于一些原因,云非语总会一个人沉溺于自己构想的故事情节中,或感伤或快乐。总会对着远处逶迤连绵的群山发愣,设想着他的种种并且假设着见面的可能。回忆起他一点一滴暖暖的关心与呵护,痛并快乐着。只是她从来没有想到,他也会爱上她,云非语有些吃惊。让她惊叹不已的事还有很多,他居然自己开着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看着屏幕上闪现的文字,她的头脑渐渐混成一片,分不清楚这件事情中到底有几分真实?但他有什么理由需要骗她呢?云非语内心的不安和焦虑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强烈。有时候,她努力的控制自己不去想他,不去喜欢他,就当他只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仅仅只可聊天的网友。“不要再去奢望什么,他只能是寂寞时彼此抚慰内心伤口的陌生网友,因为陌生,所以倾诉。”云非语一遍遍告戒自己。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是骗不了自己的,无论他在天涯海角,她都会不由自主的想他。不一定要相聚,能够喜欢着就足够了。云非语不停的找事情做,想借此转移自己强烈的思念。当又一次次的收到他的信息时,她彻底败了下来,还是无法控制的一波一波的荡漾起幸福的涟漪。四十八不久后的一个冬日下午,任杰和蔓雪手牵手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一对大红的结婚证书,紧紧的藏在两个人贴心的衣服口袋里。“哥哥,咱们去小桥上待一会好吗?”此时的蔓雪,还不敢相信幸福就这么悄无声息地降临了。“傻丫头,你该叫老公了。”任杰用手指怜惜地刮了一下蔓雪的小鼻子。“就不嘛,我就叫你哥哥,永远都叫你哥哥。”蔓雪撒娇地摇晃着任杰的胳膊。“好、好、好、听雪儿的。”任杰吻了吻她的额头。两个人转身走向镇西头的小桥,然后一起堆了个雪人,天已经黑了。“哥哥,咱们喝点酒吧?”回家的路上,蔓雪突然很想喝酒。“傻丫头,你不是不会喝酒吗?”任杰疼爱地脱下棉大衣,披在她身上。女孩犹如婴儿一般,被偌大的外套包裹着。长长的袖子、宽大的衣摆里的蔓雪,显得格外可爱,像极了一个孩子跟在父亲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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