刈楚与谢云辞相比,是输在了气质上。穷困潦倒的野孩子,又如何与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儿相比?想到这里,姜娆一边瞧着眼前的少年,一边又为他不甘起来。“来,”下一秒便招了手,“阿楚,过来。”那孩子登时十分听话地走了过来。抬了眼,刈楚瞧着她那双盈满笑意的眼,轻缓启地了唇:“阿姐,怎么了?”脑海里,还是少女方才的粲然一笑,以及对他说的那一句“好看”。“来,”姜娆径直拉了他的袖子,转身便把他带进了房门,“阿姐教你写字。”来到了桌前,瞧着少年眼底的雾气,她笑着哄道:“你不是问阿姐喜欢谢公子什么嘛?”刈楚紧张地抿了抿唇,并不吱声。“阿姐喜欢谢公子身上的那份斯文气,姑娘们都喜欢会写字、会读诗的男子。”边说,她边打量着刈楚的神色,见他的面色微微一动,姜娆便知这孩子被他说服了。不过就是输在气质嘛,没关系,她还可以慢慢培养。取了笔墨,她将宣纸在桌子上铺开,执着笔身,蘸饱了墨后,转眼便在纸上落下两个娟秀的字。——刈楚。少年瞧得认真,“我认得,这是我的名字。”他的名字,他会写的。姜娆赞许地点头笑了,在一边儿又写了两个字。——姜娆。“这我也认得,是阿姐的名字。”“记性蛮不错的嘛。”她夸了刈楚一句,他不好意思地用手摸了摸鼻尖。她写过她的名字,他记得的。“那来,你来写这两个字。”重新换了张纸,姜娆将笔递给他了。刈楚接过笔,小小地犹豫了一下。终了,他生涩地在素白的纸上落下两个字。这两个字,她昨天写过给他看,他便记在了心里,昨天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刈楚就用手指头按着床板,一下又一下地写着消磨时间。等他昏昏睡去,也把那两个字记牢了,如今她这么一问,他就能一下子将她的名字写出来。少年的字写得歪歪扭扭的,跟小虫爬似的,一笔一画却写得格外认真。姜娆瞧着,惊讶道:“你的记性这么好吗?”于是将笔抢了来,在纸上又写了几行字,叫刈楚把纸收去背,明天再检查他的记字情况。就这样,一连过了好几天,每天刈楚都能完成她前一天给他留的背诵任务。到了“大欢,你吃慢些。”少年垂着眼,认认真真地看着大欢将那马料咀嚼干净了,又从一旁搬来一个小木凳,坐着开始复习前些天学过的字。但不知为何,平日里记性对汉字饶有兴趣的他,今天却打不起来一丝一毫的兴致。少年拿着树枝,在地上比比划划,过了会儿,他只觉得心中无比烦躁,便犯了脾气,把那枝条丢到一旁儿。大欢一惊,抬了头,好奇地望向一旁的少年。“吓到你了?”大欢静静地瞧着他,嘴上仍是在咀嚼着马料。“不好意思哈。”少年摸了摸鼻尖,“我心情有点儿不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烦躁。”刈楚半蹲着扯过了小凳,凑近了大欢些,一下又一下地用手梳着马儿的毛。“她让我……她让我叫她阿姐,可我并不比她小,我不服气。但那晚看她为我挨打,我又情不自禁地叫起她阿姐来。”“可我却不愿做她的阿弟。”“我要做男子汉,要做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我……要保护她。”话语刚歇,少年突然停了手,怔忡地望着地面,抿了抿唇。“大欢,”他突然抬了眸,十分认真地望着马儿的眼睛,“我从今以后,不会让她受一份苦,遭一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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