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是去县城了,如果进城了那更好,她就不需要一直往村里跑。
还有秦臻养的那条臭狗,现在那狗还挺小,再养几天吧,长大一些,不然肉不够她吃的。
大概过了一刻钟,两个小厮担着筐过来了,框里是两条被打死的狗,都是村民家里养着的,家里吃饭都困难,自然不会善待养的狗。
平时用来看家护院,养大后也是打算卖掉的,有人过来买,又给了很多钱,村民不顾家里孩童的哭喊,唤了狗过来,几个人联手就把狗打死了。
方皎月凑过去看了一眼,一条大黄狗,一条灰色毛发的大狗,毛发都不是很健康,一看就知道吃的不好。
她想到秦臻养的小黑,毛发油亮,秦臻对那狗极好,碗里就一块肉,宁愿自己不吃,也要夹出来给那狗吃。
方皎月发现,自己还是更馋小黑。
“回家吧。”她上了马车。
上车后,方皎月把方七叫了过来,让他派人在县城偷偷打探魏湘雅的下落,她没说是谁,只说是个年轻貌美大着肚子的女人,女人还带着个五岁的小孩。
方七得到主人的命令,马上召集下人过来,让他们明天去找这么一个女人,一再强调要偷偷的。
刚回头,就看到小姐双臂抱胸站在他身后,方七点头哈腰:“小姐。”
方皎月面无表情道:“明天你去县城的学堂问下,看有没有个叫秦臻的学生?”
方皎月觉得魏湘雅要是来了县城,一定会让秦臻去学堂读书,梧桐县就三所学堂,去这地方问才是最快的。
方七忙道:“是。”
林夏桃在秦臻的屋里找了一本诗经出来看,看了几页后,秦臻和林长卿从学堂回来了。
经过半个月的相处,秦臻和林长卿已经成了好朋友。
秦臻聪明,好学,林长卿不想被比下去,也比以前勤快认真不少。
这让姚玉兰非常高兴,越发觉得让秦臻给林长卿当学伴是最正确的决定。
“妹妹。”林长卿看到林夏桃,马上就跑了过来,伸着两条胳膊抱她:“我好想你。”
秦臻慢条斯理走过来,叫了一声:“小桃。”
林夏桃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脸:“秦臻哥哥。”
看向林长卿:“三哥,你今天学了什么字?教教我呀。”
她呆在家里都要发霉了,又不能出去玩,还太小了,天气又冷,大家都不准她出去。
林长卿来劲了:“妹妹,我教你写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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