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你救下我后,又去了哪里,为什么我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莫筝呢?”元烈问道。“当时收到了七哥的飞鹰传书,父帅被宋莳君那狗皇帝下了诏狱,我急着赶回江南,在你手里放了一枚铃铛就走了。至于莫筝么可能是我走了以后她正好遇到你,说她救了你也不算是撒谎。”岳绮云鬓边垂落的碎发被风吹动,有一下没一下地扫过元烈的脸颊,扫得他心里又是痛又是甜。“当时真的以为是莫筝救下的我,也就带着她回到了王庭”忽然,元烈想起了一件事,有些心不在焉地说道:“当年,我刚回去王庭不到一个月,就接到了梁国传来和亲的消息,那个时候”他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时间,猛地收紧了手臂,失声问道:“你只用了十天就从燕北跑到了江南?这怎么可能?”“有什么不可能?”岳绮云只觉得心里痛楚,想起跟自己相伴了好几个年头的追风,艰声道:“我的追风,本就是世上罕见的汗血宝马,当我赶到了国都后,追风就就活活累死了。”“天下,居然还有跑得这样快的马儿!”元烈不禁诧异。他以为自己的猎风就已经是最神骏的马儿,后来见识到了传说中的天马,又认为天下最神骏的马儿不过就是照月了。没想到,岳绮云曾经还拥有一匹汗血宝马。草原的人天马,听说了汗血宝马的壮举,他唏嘘不已,“真是可惜了一匹宝马!”“这么远的距离,你又是一个女孩儿家,苦了你了!”想到那是怎样艰辛的长途奔袭,元烈除了心痛宝马,也心疼着岳绮云。忽然,元烈似是明悟了什么,失声道:“我们新婚夜里的那个白绫,你的名声莫非就是”他若是到现在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该去死了!那样的一场长途奔袭,就算是青壮的男子都受不了,何况她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而导致岳绮云那样辛苦奔波的原因之一,却正是因为她为了救自己一命啊!——莫筝只是骑着烈马颠簸了几个时辰而已,就遇到了那么尴尬的事情。而岳绮云却是骑着汗血宝马连续不断地跑了十几天,怎么就不能如莫筝一样呢?想着岳绮云在救下自己之后又经历那样难堪的待遇,而她所有的苦难根源,无一不是出在自己这里。被逼着代替皇家公主远嫁,嫁的人是他元烈;被逼着差点自尽,逼迫她的也是他元烈;被逼着怀孕生子,而孩子的父亲同样是他元烈!想起这一桩桩一件件,元烈都恨不得一刀杀了自己了事!从来,他就自以为自己是这草原的霸主,将来燕国的可汗。他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将要得到的所有荣光。可是这一切在今天显得是那样苍白,苍白到他觉得天地都没有了颜色。有生以来>>“多谢大汗亲自送我回来,已经是晚饭时候,我就不留你了。”岳绮云转身,脚步匆匆地走向王帐的大门,当她一步跨进王帐的时候,忽然又想起了什么,转过头对着元烈挤出一个疏离的笑容。“砰砰!”在岳绮云对自己展开笑颜的时候,元烈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他又是激动又是期盼地看着她,等着改变主意,邀请自己进去王帐一同吃晚饭。“哦,对了。”岳绮云歪着头,扬了扬自己的左手说道:“我这铃铛的事情,还请大汗替我保密。毕竟能够吓退狼群的铃铛,总是会被人觊觎。为了润儿的安全,这件事就不要让第三个人知道的好。”说完,岳绮云头也不回地走进了王帐。立时,一阵阵婴儿的咿呀声还有丫鬟仆妇们的笑语声,隔着厚厚的皮革和织物的阻隔,传到了元烈的耳中。天光渐渐暗了下来,他痴痴地聆听着帐中的人语声,如石雕一样站在王帐边,怎么也挪不开脚步。“大汗?”周郎将走过来,给元烈躬身一礼,有些不解地看着呆呆发愣的他。“嗯?”眼前忽然多了一个铁塔般的壮汉阻止了自己看向王帐的视线,元烈从沉思中惊醒,伸手拍着周郎将的肩膀笑着说道:“听说将军好酒,不如陪本汗喝几杯?”“末将谢大汗美意!”周郎将毫不客气地拱手拒绝:“今夜是末将值守,为了大妃的安全末将可是不敢贪杯。若是大汗不嫌弃,等哪天闲暇了,末将一定跟您讨上几杯好酒吃!”元烈这才注意到,王帐的周围,已经成了龙虎卫的营地。排列有序的帐篷,把岳绮云所住的王帐拱卫在中央。一旦有个风吹草动,龙虎卫就会第一时间冲到王帐周围。“好好吧!”元烈又拍了拍周郎将的肩膀,声音有些苦涩地道:“好好保护大妃,有什么需要一定告诉本汗知道!”“多谢大汗!”周郎将的语气里多少带了些尊重。踩着浓浓暮色,元烈走回了自己的住处——毗邻着大扎撒毡房的占地面积不算小的毡房。自从岳绮云搬回了王庭,不但大扎撒跟着回来了,就连那些聚居在山谷营地的牧民们也拖家带口,赶着牛羊也跟着回到了王庭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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