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风于拥挤的人群中抓住了她的手腕,她仿佛瞬间就有了主心骨,忘了要去寻找她的晚晚,只一味跟着林长风走了。
他们在一家闭门的店铺前避雨,大雨滂沱,自屋檐飞逝而下。意气风发的少年郎,随手揩去额上水珠的动作都显得那么自信有魅力,更别提他还伸手为她捻开一缕粘在了脸上的头发。他的指腹碰着她的面颊,微微的凉,可她的心,却是热的。
她有些害羞,却不想让他看出来。他做得坦然,她就不想让他认为她是个扭捏的女孩子。她于是说起了以前的事,都是她和元家姊妹的好笑事情。林长风显然很感兴趣,听得津津有味,她也就说得愈发开心。
雨停了,她还有些遗憾,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希望这场雨能够永远都这么下下去。
他们出发去找元月晚他们。途经一个重新出摊的灯笼铺子,林长风还记得她说的她们亲手扎灯笼的事情,甚至还记得她做的是金鱼灯,所以为她买下了那只金鱼灯笼。
他将那只金鱼灯递给了她,并笑:“金鱼,金玉,噢,我懂了,这就是你非要做金鱼灯的原因吧。”
那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宋金玉想,他果然不是个笨孩子啊。不仅不笨,还很有心。
可能就是这一下分了心,她一个没注意,一脚踩进了一只水坑里,并成功扭到了。
她疼得当场就掉了眼泪——她自觉这样很没出息,可她就是没忍住。这样再去找人是不可能的了,林长风遂建议,他们先回去,陈烺不是傻子,找不见他们,自会回来的。
宋金玉当然愿意,能和他单独再多呆一会儿,便是扭了脚,她也愿意。
考虑到她受伤的脚踝,林长风主动搀扶了她的胳膊,叫她抓着自己的手腕走,别往受伤的脚上使力。那时她就想,要是另一只脚也受伤了就好了,那他是不是就会背自己回去呢?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她自己都觉得害臊。
回去的路上,他们看见沿街叫卖鲜桃的老妇,宋金玉稍稍停顿,林长风就懂了她的意思,买回了六个鲜桃。
看着他提了桃子,笑盈盈向她走了过来,那一刻,宋金玉想她若不是秀女该多好啊。
回船的路很快,尽管不舍,但他们终究还是要分开。
宋金玉很惆怅,但她没想到的是,林长风还派人送来了膏药,原来他还记挂着她的脚伤。但碍于元月晚也在场,她没好意思就用,故意装作毫不在意的模样,叫人收在了一边,然后气鼓鼓看元月晚吃光了林长风为她买的鲜桃。
大概就是从那一天起,她的视线不自觉地就会萦绕在林长风的身上,但她又会极力克制住自己,她不能让人看出来,毕竟她还是个要进京选秀的秀女。她开始祈祷,祈祷自己选不上。
可往往事与愿违,她被选中,做了美人。听到这一消息的时候,她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心中没有一点欢喜。
她自知此生与林长风再无缘分,她会是深宫里的一个籍籍一生的妃嫔,而他也会娶妻生子,他们的人生再无交集。或许,他还会忘了她,忘了荧州的那场雨,忘了那只金鱼灯,忘了送她的药。
她带了那只金鱼灯入宫,还有那只白瓷瓶,里面的药膏已经没了,但她洗干净,装在绣袋里,收在了妆奁内。
这件事她瞒了所有人,包括与她最好的元月晚。
“那霍昭容又是如何知晓的呢?”元月晚好奇问道。
宋金玉和霍鸿雁相视一笑,这让元月晚莫名有些不爽起来,她不想做被排除在外的那个人,明明她和宋金玉才是最亲密的。
霍鸿雁看得出她有些不悦,她笑道:“宫中岁月漫长,一开始还觉得新鲜,可日子久了,总会乏味。”她转了手里的茶杯,“有一回我们闲来无事,坐在院中看月亮喝酒,她酒量不敌我,稀里糊涂就说了。”
“酒醒后我差点没吓死。”宋金玉接过说道,“我当时连杀了她灭口的心都有了。”她指了霍鸿雁笑。
“这是真的,”霍鸿雁向元月晚点头道,“当时她看我的眼神,恨不能给我吃了。”
这元月晚能想象得出来,宋金玉动怒的时候,还是有点吓人的。
“所以我立即就告诉了她,我在进宫之前,也有个心上人。”霍鸿雁一点也不扭捏,大方就承认道,“我也不是自愿进宫的,我是为了我娘。”
“她爹娶了九房妾室,她娘就她这么一个女儿,那些生了儿子的妾室拼了命想要爬到她头上去,她也是没法子,不进宫做圣上的女人,在云州也找不到更有权势的男人了,不能为她娘撑腰,她于心不忍。”宋金玉替霍鸿雁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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