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楚非见妹妹相拦,生气的同时也不得不住了手,叶楚非这人极为护短,听了妹妹的话,只好无奈的叫江临城起身。终于一场误会停歇下来,一行人先回屋休息,这外头可冷了。入屋里脱下斗篷,屋里烧了地龙,暖和多了。几人坐下,叶楚非才想起身边跟随来的人,向妹妹说道:“这位是凌云公子,妹妹以前在深宫没有见过,但应该听过凌云公子的名号。”京城谁人不知,北有江临城,南有凌云公子,凌云公子全名叫宋志,他字凌云,他的诗作与论策出名,江临城是位文武双全的儒将,那么宋志此人,那必定是出谋划策算无遗漏的军师,一直以来跟在太子身边。不过宋家也是极为有权势,其父宋鸿煜是户部尚书,兄长在朝为官,除了他不曾出士为官,却也是名声大显,跟在太子殿下身边,总归有一日有成就。然而如今的叶含玉却是一脸懵,她看着眼前这位风神如玉般的男子,她不得不感叹这个时代盛产美男。对方穿着一身墨绿袍服,既贵气又沉稳,看她的眼神中也是有惊讶之色的。“公主不似外头所传言的,竟有如此倾城之貌。”宋志声音清朗,听着如沐春风,说的话也很令人开心。叶含玉的脸颊微微一红,她怕自己又要花痴了,不过这宋志长相是好看,不输江临城,只是他与江临城完全是两类人,江临城性子孤冷,很高傲,而他性情温和,爱笑,如一缕阳光。外头传公主很胖,胖得无法出宫,所以自公主八岁以后,京城权贵们就不曾再见过了,原本也没有人在意的,直到公主嫁给了名声赫赫的江临城,一时间成了京城权贵的谈资。然而大多贵女谈及公主,表面上恭敬,内心却都是不满,如此肥胖不敢见人的公主居然将他们心仪的江公子给夺了去,成了众人的公敌。瞧着模样,太子殿下是要在驸马府上吃饭了,知秋有眼力见,早已经叫厨房准备了,而知秋和杏梅是高兴的,今个儿能吃大餐了,有殿下,绝不会饿着公主的。几番寒暄,到了饭点,一桌子美食送上桌,叶含玉内心是抗拒的,她正在稳着自己的体重,每天多吃一口,就会有负罪感,这么多月来,费尽了心思,不能毁在一顿上。吃饭时,几人坐在了一起。知秋给主子布菜,叶含玉却说要先喝汤,仍旧用自己的那个战略,先用汤将自己灌饱,随即再吃一些,既不失礼,也能少吃些主食。叶楚非看着妹妹连喝了三碗汤,有些意外,以前妹妹可是最喜欢吃红烧肉了,没想眼下却是碰都不碰,对着素菜一个劲的吃,依着叶楚非的习惯,这素菜根本不必上桌的。叶含玉穿越来这个朝代半年,也算是明白了,相貌是这个朝代的特长,当官的都挑长的好,至于胖瘦,并不在意,重点还得美,只要你胖得美,也同样能受人喜爱,比如她母后就是。如今她瘦下来,心情舒畅了,人也轻松了,她也发现自己长得的确不错,瞧她兄长,那也是不输江临城的,唯一一点,江临城的高冷,却是谁也是无法取代,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一顿饭吃完,叶楚非又心疼起来了,瞧着妹妹开心,倒也没有多说她,他这一次来,就过年时节皇室要出城,皇上和皇后想去别宫住,所以太子劝着妹妹与驸马一同前行。叶含玉立即摆手,开玩笑,她若是跟着去,她过年不胖上几斤不可,再说她毕竟不是真的公主,一但穿帮可就惨了,还是这驸马府安生。抢江临城的马叶楚非看到妹妹想都没想就拒绝,忍不住劝道:“玉儿,今年若不与父皇母后去别宫,再过几日,入春你就得回平江府去了,到那时你想父皇母后都未必能马上相见了。”叶含玉一听,吓了一跳,她怎么就要去平江府呢?此时江临城的目光朝叶含玉看来,眸里意味不明,似乎有研究。知秋连忙在一旁小声提点,“公主当初答应驸马爷的,成婚后就跟驸马爷去吴郡。”江家老家在吴郡,驸马没有出士为官,正是年轻有为之时被她选中,这一生也就不得参与朝政,算是娶了公主毁了自己的前程理想,尤其对驸马这种名声大显又有大抱负的人。叶含玉不由得看向江临城,她倒是不知前身居色答应了这事儿才成的婚,这得有多爱这驸马,不惜背井离乡。叶楚非见妹妹有些呆呆愣愣的,心里头于心不忍,不想逼她,听说妹妹伤了头失了忆,这会儿母后派他来说,的确有些操之过急了些。叶楚非给了妹妹几日时间考虑,父皇母后是希望她能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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