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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就穿书,做什么搞我15骆琰从能站稳开始跟着父祖比划,三岁开始正式习武,五岁开始学兵法。颍川骆氏作为开国时的顶级勋贵、簪缨世家,传到骆琰这一代只剩骆琰和骆琬两个后人。骆琬是女孩,所以骆琰作为独子独孙,从小被寄予厚望。如果他是个中人之姿甚至不堪大用就算了,用家族最后的荣光,父祖战死沙场的军功章来换取他一生荣华富贵也就差不多。可偏偏骆琰是个天才,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一个天才多年苦练,他的武学造诣到底有多高其实也没人说得上来,包括卓骏。打仗不是比武斗狠,重点不在武技。而一个真正高手的武学造诣只有在遇到势均力敌的对手时才能显露出来。毕竟面对段位不在一个等级的菜鸡,随便打打就赢了,怎么看得出来到底多厉害。当带着骆琰壳子的季凌对上闻婴,大概就是这种高手对战的情况了。在不熟悉骆琰的武功时,季凌连他功力的一成都发挥不出来,但是当熟悉了以后,尤其是逐渐融会贯通运用自如了之后,季凌给骆琰的武功注入了新的生命。武林高手擅长把气劲和格斗想结合,他们的格斗技可以远程伤人,甚至杀人于无形,而季凌的现代格斗技是拳拳到肉的打法,他们对敌我双方的关节、软肋、要害部位的了解深入掌控精准,对肉体的锤炼尤为重视。当两者结合,相比过去,骆琰的身体反应更加敏锐,打斗时能近能远,从而身法更加飘忽,招式中更是杀机四伏。季凌用剑也不像个剑客。不只是骆琰原本会的剑招,季凌的剑充分运用了武器的所有特点。不止是运用剑锋、剑颚做出常用的截、削、刺的动作组合,在他手里,甚至剑脊、剑柄都成了打击部位。而且季凌非常聪明,他知道闻婴作为南楚第一剑客闻名于世,最厉害的就是剑,他要是跟闻婴单比剑法,胜算多少就很难说了。所以他一开始的目标就非常明确,他要击落闻婴手里的剑。因此他的一切攻击无论如何曲线救国,最后指向的都是闻婴持剑的右手。季凌的剑招变化多端难以预料,加上这种专攻对方右手的打法,百招之中闻婴还游刃有余,百招之后渐渐吃力,两人打到两百招,观战的人全都已经看得大气不敢出。兰多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出现在了演武场,但是所有人看得都很投入,甚至没人发现他们王爷到了。高手过招,很多时候只是毫厘之差。季凌不使出真本事就得做好落败的准备,而使出真本事他就得做好暴露身份的准备,毕竟一个在晋州籍籍无名的小兵大败南楚第一剑客的事哄哄小孩还差不多,可哄不住宇文周。所以季凌站出来时就没有留手的打算,三百招下来,挑落了闻婴手里的剑。闻婴剑一掉,季凌主动弃剑和他近身缠斗。过了两招闻婴就知道面前的对手手里没有剑更可怕,也不恋战,主动说:“闻某甘拜下风。”季凌安然接下他的话,微微颔首致意。要说权谋闻婴确实不太懂,但是武艺他太了解了,果然,闻婴看了看他们王爷站的方向,又说:“骆少帅这段时日委屈了。”开打之前季凌就想到了这一刻,坦坦荡荡看向宇文周,扬声说:“不知道王爷现在有没有空谈谈我们的来意?”场中诸护卫这才从一场小兵变统帅的大戏里回过神来,连忙跪迎他们王爷。兰多隔着跪了一地的护卫看向季凌,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他微微一笑,做了个请的姿势,当先往主院走去。季凌跃下演武台跟上,走之前把卓骏也拎了起来。这次兰多没有叫乱七八糟的人,也没有在乱七八糟的地方见他,而且在会客厅。侍女把煮茶的泉水烧上以后,兰多就让所有人都下去了,包括闻婴。季凌见状,为表诚意,也让卓骏去门外等。大门合上,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他们在谈什么。兰多慢条斯理的泡茶,烫壶、温杯、冲茶、洗茶,他每一个动作都优雅好看,季凌见过最好的茶艺师也无法与之媲美。一时谁也没有说话,兰多很认真的泡茶,泡好后分杯,亲自给季凌倒了一杯茶。季凌接过,闻了闻香又放下了。“本王本来想看你能装到几时,本来以为还能再久点。”兰多端起茶杯浅尝一口,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失望,却又好像是有更多玩味和期待。“主要还是你危险性比较高,让我手下人担心我的安危。”“那本王就当这句话是夸奖,收下了。其实闻婴今天本来就没有杀你的人的打算,你也可以不站出来。”兰多放下杯子,淡淡看他一眼,说,“明明是你想摆脱现在的状况。你害怕了……骆琰。”“我害怕什么?”“你怕下次在本王房里醒来就不是在地板上了。”兰多戏谑的看着他,那张好看的唇说出来的话却一点都不好听。“我只是不想继续浪费时间而已,毕竟你对我没有杀心。”“是吗?”“当然。”季凌顿了顿,直视兰多,说,“你要是真想……做某些事……我是卓四还是骆琰,对你又有什么区别?只要我还活着,你就有足够打动我的利益。”“哈哈。”兰多忍不住笑出声来,以后谁要是说季凌一个当兵的除了打仗什么也不懂,他得第一个上去给那人醒醒神。“你值得本王尊重。说吧,你亲自过来想跟本王谈什么?”“谈商路。”说着季凌挪开两人面前小几上茶具,然后以手指蘸茶水在小几上画简图,边画边说,“去年到今年,我已打通南北商路,将你们南楚的丝茶瓷器贩卖到狄戎,然后从狄戎带回人参、皮草等物,走一趟就获利巨大。”“狄戎的人参,一匹布就能换一支一指长的人参,卖到南楚就是上百两银子。这还是往北,若是往西走,听说丝茶和黄金等价。我这趟来,就是想跟摄政王爷谈合作,一起做商路上的生意。”兰多挑眉,稳如泰山的继续喝茶,问道:“既然获利巨大,为什么要把到手的利益出让给我们南楚?”“因为我不想你和北齐联盟,那我总要拿出一些有价值的筹码。”“既然知道楚齐在谈结盟,你还敢带三百人就亲自前来,本王也不知道该说骆将军有勇气还是没脑子。”“呵。”季凌一声嗤笑,面色冷了一些,“北齐早晚是你的手下败将,也配与你结盟?”“愿闻其详。”“南楚确实可以和北齐结盟,共同攻打然后分割晋州,北齐军孱弱,之后你们甚至可以顺势一路攻占齐都广阳。然后呢?先不说你们征战多年之后对上休养好的狄戎怎么打,就南楚现在的情况,你们真的打得起这样旷日持久的仗吗?国主是个六岁小孩,你,南楚摄政王身体又不好,时不时还有人来暗杀你,你们真的跟我耗得起吗?跟狄戎耗得起吗?”“但是跟我合作就不一样,只有我有能力压得住狄戎。”季凌神采飞扬,自信满满,“我还可以跟你一起开商路,大家有钱一起赚。等我们攻下北齐,北齐承诺分你地,我也可以分你一部分,当然,不会有他们给的那么多。但关键是,有我在就可以维持住东西南北暂时的平衡,为你培养一个中兴之君争取时间。”“你的意思是我不应该养北齐这只羊,反而应该养你这匹狼?”作者有话要说:季凌:宇文周这话听着怎么有点怪怪的兰皇叔:哪里奇怪,我就是在说“老婆我养你啊”ps我说的一指长的人参是指身子就有一指长,不是带须一指长,不知道我这个表述对不对,我查资料也没看到有说的,就这么写着了,要是写错了大家理解对就行!☆、穿书就穿书,做什么搞我16什么养不养的,季凌听着这话怎么听都有些奇怪,但是现在不是纠结这些细节的时候,他还是顺着兰多的比喻说了下去:“养羊和养狼当然是养羊更安全,但是养羊就要自己提防着豺狼虎豹的觊觎,而狼不一样,狼不仅震慑其他捕猎者,还能捕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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