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羞又怕,抱着赶快处理完就能逃走的心态,她强迫自己不要想那么多。好在少年一直很安静,除了肌肉硬邦邦地绷紧,并没有什么其他反应。“唔。”然而到了最后,当时晚轻轻按上腰间凹陷处时,贺寻一个没忍住。和他自己处理伤口的感觉完全不同,少女指尖真的很软,像是夏日轻盈飞舞的蝴蝶,缠绵细腻地吻在鞭痕最末端。让人心口一滞。瞬间失控。“今天的事不许说出去。”到底出声还是有些丢人,为了掩饰尴尬的情绪,他轻咳一声,语气略带威胁,转过身去。然后贺寻就笑了。昨夜风急雨骤,灯光又昏暗,雨衣遮去大半面容,他压根没看清时晚长什么样。现在少女仰着脸,倒是看得一清二楚。段秀娥没说错,平心而论,这小姑娘长得确实好看。或许是因为害羞,瓷白小脸沁了层薄而透明的粉,鸦羽似的长睫轻轻颤着,纤长美丽。清透杏仁眼里落着窗外树影,微风吹过,漾起一圈又一圈涟漪。就是现在红了眼眶,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看上去有种傻里傻气的可爱。腰间似乎还残留着酥麻的痒意,看着那双小鹿似的无辜眼眸,贺寻瞬间起了逗弄的心思。“喂,”他也不道谢,而是稍稍俯身,语气散漫:“你叫什么?”果然,小姑娘并不理他,呆呆愣了两秒,接着转身跑了。冲回家,牢牢反锁住门,时晚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靠在门后,她屏息静气地听着楼道里的动静,确定楼上那个家伙没有追下来,这才勉强松了一口气。那究竟是什么人啊!时晚思绪凌乱。说是流氓倒也不是,可那散漫里带着轻佻和不经心的语气,着实不像什么正经人。尤其是那只含着七分笑意三分野的黑眸,看上去危险得很。惴惴不安之余,她又想起对方身上的鞭痕,一时间更加不知所措。最后还是决定把这件事告诉时远志和向洁。爸爸妈妈工作忙碌,一般没有什么大事,时晚不会让他们操心。出乎意料的是,还没等她主动提起,今天没有加班提前回家的时远志夫妇反倒先说起了住在楼上的少年。“那孩子是沈怡的儿子?”饭桌上,平日里冷静内敛的向洁难得吃惊一回,语气愕然。“是啊。”时远志点头,往时晚碗里夹了一块排骨,这才继续说,“谁能想到,我还是才听同事说的。”夫妻二人交换了一个有些伤怀的眼神,而时晚没听懂:“爸,你们在说什么啊?”“也没什么”向洁的语气略显怅然,想了想,还是说道,“就是爸爸妈妈当年大学的一个老同学”二十年前大学生都金贵,时远志夫妇一毕业就被分配到研究所工作,同班同学沈怡也是如此。接收她的不是别的地方,正是现在夫妻二人工作的研究所。然而没过几年,沈怡就放弃了研究所的工作,听时远志办公室的老研究员说,仿佛是嫁给了大城市里某个有权有势的官家子弟。按理说这是件好事,不过沈怡走得太突然,连交接工作都没做便匆匆离开,虽然那时风气淳朴,所里的人也免不了有些微词。有说她攀高枝就忘本的,有说大学生心气高看不上穷地方的,不过随着时间流逝,慢慢没什么人提起。直到十年前,早已为人母的沈怡在一个夜晚悄悄回到了青城。没有联系任何一个曾经共事过的同事,等到人们发现沈怡,已经是第二天清晨。她静静地飘在刚开冻的荷花池上,脸色惨白,早已救不回来。“孩子还那么小呢。”相比妻子,时远志要多愁善感一些,沉重地叹了口气,“有什么坎过不去,非要走这条路。”“原来那孩子是在跪沈怡啊”向洁想得更远一点儿,也跟着叹气,“怪可怜的,这么小就没妈妈了。”晚饭剩下的时间,时远志夫妇一直都在回忆沈怡的事,还商量着要不要抽空去看看住在楼上的贺寻。毕竟当年曾经有过同窗情分,如今在一个家属院,照拂一下故人的孩子也是应当的。时晚没有吭声。听着父母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想起少年身上的伤,她突然有些难过。贺寻再度醒来时,天已经黑透。没有关窗,家属院里的炒菜声、聊天声、小孩的打闹声尽数钻进屋内。是寻常夏日傍晚会有的喧闹。静静躺了一会儿,感觉体力已经恢复不少,他才摸黑起身。地上还有碎瓷片,摸索一会儿,终于找到了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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