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多年后的某一天,倾逸与花锦在幽冥山庄的某处水塘边垂钓,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无聊的话。
“为什么明明安爷可以让她永生,却不这么做?”
红底锦袍上绣着妖滟的蓝色妖姬,随着山风徐徐而动。
安爷,指的是吸血鬼一族目前最高统治者——安德鲁·杰思米烈。
永生,在吸血鬼一族中,能得到永生的很少,主要是因为能让人类短暂的生命变成永生形态的顶级贵族非常的稀缺,还得他们愿意分享出自己珍贵的血液。
想要成为永生形态的人,还得有非同一般的勇气和运气。
想想,血液就像是带着病毒进去你的体内,在四处疯狂流窜,吞食你的红细胞,破坏你的免疫系统。
进行大换血的过程是非常可怕,它能活生生把一个有着刚强意志力的人彻底摧毁,血液在体内肆意妄为,让你清醒的感觉着自身变化成所带来的痛疼。
骨头,似乎被捶碎,一会是手臂骨,一会是大腿骨,一会是手骨……关节的边接处,似乎被缷下,又接上……肌肉在炙热的燃烧,筋脉在演奏《黄河颂》……流动着的血液如同火山喷发的熔浆,所经之处,焦土一片……每一层人皮都在100度高温的烤炉上滋滋冒烟……
这还是九死一生的豪赌,千分之一的存活率,万分之一的成功率。
他们是不会愿意心头肉平白无故去经历这些。
存活下来,亦是非人。
倾逸轻蔑地啧一声,成为非我族类,就一定是好事吗?
笑着反问道:“你为什么会对她动情?”
“她是我第一个见到的人类。”
他笑了,眼中透过某处,似乎又看见与她的第一次相见的那个早晨。
她穿着一件分不清色泽的厚重的破旧衣服,梳着两条长辫,背着竹筐子,笑容甜美。
他,就是是让她的笑容给诱惑。
“第二次见到,不是女的吗?”
花锦挑着眉,“主公说,我不能留在她身边,只要我一天是男身,就决不会允许我留下来。”
月华主公喜欢小琴。
小琴的前身是主公家镇家宝的待璧童子。
“所以你就以女身出现在小琴身边。”
这得是多深的喜欢,才能够就只为了留在其身边而去改变自己的性别。
倾逸表示无法理解。
“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一定要以成亲为终。”
他指尖轻弹了弹衣袖那根本看不到的灰尘,有些苦涩地语气缓缓道:“有时候,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你明知道这一世是以男身出现,却为何自己也要以男身去陪伴?”
没有主公在,花锦明明就有了机会。
“素璧不会允许。”
虽然只是猜测,其实是他没有胆量去爱。
试问天下,何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爱的人一次,一次,又一次的去轮回,自己又如何能做到纹丝未动的一次,一次,又一次的去与之相遇、相识、相爱、相守又死别?
真的面临这样的死局时,别人怎么样,不得而知,他,却是做不到,有一天发疯,屠尽天下人间……
“她和主公的爱那么深沉,为了救主人,连命都可以不要,我又有什么资格去……爱……”
她的勇气,在于,每一次与月华主公相遇,必定倾心相护。
爱一个人的眼神,骗不了任何人。
“咦?”
原来花锦不知道琴儿的死是被人设计的?
倾逸大笑出声,拍拍花锦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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