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眼神微闪,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欲言又止。
来到帐篷前,正在忙碌的年轻女人直起腰来,看了他们三人一眼,伸手提起一旁的青铜酒壶,倒了一杯马奶酒,递了过来,笑道:“阿弟,来,喝一杯庆功酒。”
她有一张圆圆的脸庞,脸色黝黑,粗糙的两颊泛红。腰肢粗壮,腹部微微隆起,显然有孕在身。
少年双手接过木杯。“多谢阿嫂。”
仆朋也看到了酒壶,一个箭步赶了过去,提起细看。“你这婆娘,今天是发什么疯,居然舍得将这酒壶拿出来用?不是说留给小鹿做嫁妆的么。”
“用一下又不会坏。”女人打了仆朋一眼,抢过酒壶,又给少年添了一杯。“来,再喝一杯壮行酒。”
“壮行?”仆朋大吃一惊,转头看向少年。“延年,你真要走?”
少年笑了笑,没说话。
仆朋还要再问,被归胡伸手拉住。“别问了,他一心要回塞内,我们留不住他的。好好喝顿酒,明年送他出发。”
仆朋叹了一口气,咬咬牙。“行,今天喝个痛快。下次再见,说不定就是在战场上了。”
他抬手一拍少年的肩膀。“你要是杀了我,可不能让我抛尸荒野,一定要将我送回来,再娶了你嫂子,把雷电和小鹿当成你自己的孩子,带到长安去……”
少年连忙捂住仆朋的嘴。“要带你自己带,我在长安等你。”
“我哪有本事去长安。”仆朋苦笑道:“我就是一个除了一身笨力气,什么也没有的匈奴人,别说长安,连长城都过不去。”
“谁说的,你有嫂子和雷电、小鹿,还有归胡和我。”少年用力搂了搂仆朋的肩膀,只是仆朋身材高大,比他高出半个头,看起来有些别扭。“就算我走了,归胡不是还陪着你嘛。他是铁了心留在匈奴,坚决不肯回去的。”
“嗯,他是好朋友。”仆朋伸手拉过归胡,哈哈大笑。“我们死都要死在一起。”
“我才不想和你死在一起呢。”归胡嫌弃的甩开仆朋,大步走了过去。“嫂子,快给我来杯酒,我可馋坏了。”
年轻女人笑盈盈的递过木杯,又给仆朋塞了一只木杯,双手捧起青铜酒壶,给他们倒满酒。
归胡一饮而尽,来了兴致,张开双臂,开始围着篝火转圈舞蹈。
“仆朋、延年,喝酒!雷电、小鹿,快来跳舞,今天不醉不休。”
敦实得像头小牛的雷电拖着才三岁的妹妹小鹿,从帐篷里奔了出来,各牵着归胡一只手,加入了舞蹈。
仆朋见状,也一口饮尽杯中酒,摇头甩臂,开始跳舞。
气氛顿时热闹起来,欢声笑语,混合着肉香酒香,弥漫在草原的夜空中。
——
夜深人静,篝火渐冷,空气中的羊肉香气和酒香也渐渐被夜风吹散,各相隔十余步的两个帐篷里一个响起了鼾声,另一个却响起了隐隐约约的喘息,像春天的气息一样撩人。
洗漱完毕,正准备盘坐练习吐纳的少年赵延年嘴角露出无奈的苦笑。
这个仆朋,真是一头不折不扣的种马,一把年纪了,又醉成那样,老婆还怀了孕,还不忘夫妻间最爱做的运动。
相比之下,归胡清心寡欲得简直不像男人。
但他明白,归胡并不是清心寡欲,只是他心里有人,容不下别人。
归胡也姓赵,本是塞内的汉人,几年前才逃到草原上。
不,严格来说,他并不是汉人,而是秦人。
自从秦末大乱,河南地被匈奴人重新夺回之后,一直属于匈奴楼烦王、白羊王的领地,汉朝从来没有真正控制那片土地,那片土地上的人也不认为自己是汉人。
他们有的认为自己是匈奴人,有的认为自己是秦人,甚至有的认为自己是赵人,唯独不认为自己是汉人。
此时的汉朝,还不是后世历史中的强汉。
相比于强大的匈奴,汉朝还是软弱可欺的邻居,在匈奴的兵威下,不得不纳贡和亲。
没有人以汉为荣。
即使是真正的汉人。
但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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