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帅。”常坤轻声唤,望着他坚毅刚强的背影,有些紧张。
陈季白转过身,走过来,虽没什么表情,却笑得很温和,将手里一沓面额适中的银票塞进常坤手里:“常叔,你快走吧,走得越远越好,最好是,不要回来了。”
几乎无人知晓,常坤也是陈季白当初布下的探子。
“少帅?”他的声音抖着,眼里热泪淌过,硬是没掉下来,“少帅待我恩重如山,我拼死逃回来把多年来搜集的情报交给少帅,眼下钟毓年来西平城就是为了抓我的,我这个时候怎么能走,那少帅你岂不是要为我顶罪?”
陈季白劝慰似的拍了拍他的手,一袭水青色的军装如一缕飘渺的烟,在常坤盈满老泪的双眼里越发的高大挺拔:“常叔,这是我的西平城,轮不到他钟毓年撒野,你常坤也是我陈季白的人,我能叫你一声叔,自然护你周全。”
闻言,常坤落了两行泪,眼里决断而坚毅,像是要为某种信仰死而后已,牢攥着那一卷钱,深深的呼吸一口气,转身去了。
背影高大,笔挺,如一杆生于狂风暴雨中的白杨,溶进日落里,那骨子里的凛凛正气,在陈季白的眼里,恍恍惚惚的,却多了几分亲切。
这常坤是当年陈木和的旧部,是第一个教他开枪的人。
——
次日清早,菜市口的门庭顶上,吊了个尸体,被砍断了手脚,只留个头和光秃秃的身子,被剥光皮的身子紫黝黝的,像是风干的腊肉,滴落地下的一滩血迹已发了黑,嗡嗡地招满了虫子。
陈季白站在不远,一眼就认出那具尸体是常坤。
此时春寒料峭,他穿得单薄,风沿着袖口,领子里吹进去,吹得身子冷,心也冷,鸡皮疙瘩都密密麻麻的鼓起来了。
他不自觉的身子微微发颤,但仍旧显得镇定,不声不响的往回走。
路上,人们三三两两的低声议论,说是挂在菜市口上的那个男人,就是杀了钟毓年独子的凶手,逃到西平城,他无路可逃,钟毓年在这个时候来了西平就是为了找他的,也不知道怎么的,他竟然不躲了,是自己跑去认罪的。
什么都没说,只说了人就是他杀的,钟毓年气的接连在他身上砍了十刀,他也由着钟毓年撒气,直到黎明前才咬舌断了气。
陈季白静静的听着,面无神色,可熟知他的人却知道,他此刻心底是极具愤怒和悲伤的。直转到巷尾,一只小手怯怯拽了拽他的旗袍。
他拧紧了眉头,转身看到一个挎着木箱子卖烟的小男孩,正瞪着大眼睛看他,腼腼腆腆的将手心里一个握皱的纸团递给他,转身就跑了。
他打开纸团,见上面写了几行小字,正是常坤的笔迹。
“少帅,我身份行踪皆已暴露,钟毓年不活捉我绝不回去。钟毓年在一天,少帅的安危便不得保障,哪怕这里是西平城,可钟毓年这人我太过了解,做的出同归于尽的事,防不胜防,所以我只得出此下策,钟毓年回去后,还请少帅早些下手,未免后患无穷。”
陈季白的双眼里有些热涨,眼圈红红的,把纸再次捏皱了,可仍旧没掉下泪。
他团了团纸,将信条妥帖的放进皮包夹层里。
——
我在外跑了一晚上,也去了帅府外守了很久,可并没有等到陈季白,早上经过菜市口,却见着那被剥皮拆骨的人吊在那里,心慌之际抬头见着了陈季白,他没有发现我,身边也没有带任何的副官。
看着样子他身上没有伤,我放心了不少,廖云帆定然是借着那枪声来吓我罢了,我竟不知道自己关心陈季白到了关心则乱的程度了。
我追了上去,不过陈季白腿长走的太快,一下子我跟丢了人,我只得一个人在这弄堂里瞎转悠。
正好,有个戏班子寄居在这弄堂里。
我前脚刚踏进弄堂巷子,冰冷的枪杆子便顶在了头顶上,只见狭窄的巷子里,三步一错,七八个端长枪的卫兵。
浑身一紧,我很配合,不吵不闹,不哭不辩,任由卫兵们拿长枪抵着我走,穿过狭巷,视线略开阔了些。
戏班子里的人数很多,但拔尖的就那几个,一眼就能看出来是谁,正好他们衣服上都绣着名字,我看了眼也能略微了解不少。
师父柳三春及师兄白横及师姐花牡丹被一圈着灰青色军装的卫兵们稀疏疏的围着,不过三人都面无惧色,花牡丹看到我过来,高挑的眸子里甚至还有一丝张狂。
“就是她!长官,她就是陈少帅的未婚妻沈千寻!”花牡丹扬起手指,声音尖锐。
我侧目,看到一位将军模样的人姿笔挺的立着,帽檐遮盖下的两眼眯成一线,犀利深邃,甚至还有些凶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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