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心里都有一口钟,亲人,爱人,朋友,陌生人,敌人的一切行为都会在钟上敲出一些音节,传出些震荡,在精神里波浪般传递,或快或慢地消散,留下听不见或忘掉或忘不掉的余韵。
但是,有些人心里那口钟极大,极重。微风吹不动,轻易发不出声响。但是一旦被撼动,那就是绵长,不绝,久久无法平静,也绝忘不掉的反响。
来回扩散,越散越远,时时刻刻都清晰着,久久不得平静,不得安宁。
他的医生就是这样的人。他不会遗忘,所以什么刻痕在他身上都是崭新的。
人都会遗忘一个月前自己手上划下的口子,但是医生却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时候的疼。
是愉悦,是悲伤,喜怒哀乐,人间的一切在他身上都太鲜明,无法泯灭。
时间对他来说不是能治愈一切的药,甚至会不断重复着昨日的折磨。
罗杰斯抱着怀里单薄的人,心里翻江倒海的难过。就像是有人在心口狠狠给了他一闷锤,愧疚,后悔,痛苦淹没了他。
不止是为失去夏恩的医生难过,而是为更早的时候,自己还记不起,现在才恍惚能体会到的那久远的伤痛。
罗杰斯闭眼,躬腰将脸埋在医生的脖颈里。他突然意识到从自己醒来对医生做的一切都太可恶了。
不仅希望他原谅自己,甚至逼迫他对自己做出回应。
给出莽撞粗糙的誓言,根本没有考虑到他要用多大的勇气和多无畏的姿态才能重新应对自己。
“罗杰斯,”厄斯仰脸越过他的肩头看远处,“你是我最想要却也是最不想要的。你明白吗?”
罗杰斯心里一乱,手收得更紧了。
“我不会再养狗了。”厄斯眨了眨眼睛,眼神渐渐沉寂下去。
怎么办?
他发现就算是医生说到这种地步,自己还是……不想放手。
是不是太可恶了?
“医生,”罗杰斯微微松开胳膊,低声却坚定,“我太喜欢你了。喜欢到无论如何,我都不想放弃,不想离开你。
喜欢到知道是我……我会给你留下深可见骨的伤都感觉幸运和窃喜。对你,我近乎自私,狭隘也偏执。”
“我不愿意放弃这样的机会,”罗杰斯声音越来越低,“我太想要在你心里印上痕迹了。对不起,我不能放过你。”
厄斯被闷在温暖近乎烫的怀抱里,听着有些像诅咒的话,有种战栗感从心底翻出来。他僵手僵脚的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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