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重华道:“确实快,可是也只是快。”
他手稍一用力,阮重笙手腕一抖,扈阳就进了他人手。
“是把好剑,就是丑了些。”晋重华轻笑,“我做一道给你看吧。”
阮重笙原本以为,晋重华是那种素手纤纤,抚琴烹茶的世外闲人。
他无疑是强大的,可就算动手,应该也是微微抬眸,灵力涌动便可击溃八方的。
但是晋重华脱下外袍,握着那把他再熟悉不过的剑挥舞时,阮重笙又觉得,这个人好像又确实该是这样。
眉目坚毅,一招一式刚柔并济,挑刺劈挂皆赏心悦目,直教人乍见雷霆震怒,江海清光,又偏生思春风十里,一树梨花。
刚与柔,柔济刚。
这便是引阳上君的剑。
用着不属于他的,并不趁手的剑,也能一剑荡八方。
阮重笙重新握住扈阳时,认真道:“胜读十年书。”
晋重华回身点头,“只是你不用扈月。”
他说:“你这日月双剑本就是一对,你只使扈阳,与常人便罢了,同高手过招,未免托大。”
阮重笙一愣,他确实不知晋重华居然连他从不拔左剑的细枝末节都能注意到。
“你……”后面的话没说出来。
“害怕心魔,就去克服。”晋重华说:“修道本就是逆天而为。”
第72章过去
心魔。
阮重笙在瀑布前站了很久,直到厉重月经过把他拽了回去。
回到房里,他将两把剑放在桌上。
“……扈月。”
阮重笙跟裴回铮隐居后,其实还是有黑衣人找上门来。
他的血似乎对那群人很有用处,所以他的整个童年都生活在被割脉放血的惶恐中,每每想起都会如坠冰窖,如步深渊。
裴回铮和落灵心一直都很疼他,可百密也有一疏。某日阮重笙出门,就又遇见了。
那时候他已经十五岁左右,缠着他的那群魔修不知为何早就安分了许多,突兀的出现让阮重笙猝不及防。
二十个黑衣人的包围让他力不从心。
这不是话本里的英雄救美桥段,更没美人来救什么英雄。阮重笙拼死也要拖这些人一起没命,可是他还不想死。
他那时出门是有别的原因。
血色中,他跪在地上,面对剩下的七个人,几乎使不出起身的力气。
然后……
阮重笙闭眼,就是那时,他不顾落灵心的再三叮嘱,在修为不足的时候强行用了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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