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预感未来会属于谁,她知道传统的纸媒已经落后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长句对于一个小说家已经是不合适的了。流行的通俗小说需要的是更短的句子,更夸张的情节,大众眼中的小说已经穷途末路了,就像被小说取代主体地位的诗歌与史诗,电影与电视也在攻城略地,很快的,阅读小说也会变成一种小众艺术,就像现在的人阅读诗歌与史诗。
通俗小说很快便不能养得起每一个人了,但它至少能养活得了我,周媚很得意。她想,即便这小孩对我没什么尊重,但是很快的,作为一个新人他会尝尽苦头。
她是把禾远当成一个新人了。
“编辑先生在么?”罗晔问道。
周媚耸耸肩膀:“在,但心情不是很好。”
“心情不是很好?”
她尴尬地扯出一个笑容:“因为我,他……他认为我在亵渎艺术。”
罗晔点点头,表示自己了然了,他当然知道编辑负责的这一位作家是个什么样的选手。她对于艺术没有什么追求,对于金钱的欲望也不大,根本上她喜好的是吹捧,来自别人的吹捧与欢呼。
如果她读书,罗晔想,她一定会是边沁的忠实拥护者,她的一切行为仅凭自己能得到多少快乐而定,天生的美德与进步的蛀虫。她在于文学上实际上没什么研究,对于市场的号召力却非常强。
她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而编辑则是一个老派人,他对于艺术与文学的追求就像飞蛾扑火,他永远也不会放弃这种追求,所以他们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
罗晔敲了敲门,编辑架上眼镜给他开门,见到周媚也立在他身边,没什么好气的说:“谢天谢地你来了,今天如果没有你的书,我便活不下去了。”
“严重了,严重了,老爷子先看?我带着我……”罗晔转头望着禾远说:“我带着我外甥去咖啡厅坐坐。”
“不不不,”老编辑连忙阻止他,说:“我先看你的,看完了,你再带着你的大外甥出去转转。”
“好。”
禾远回以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三人在长椅上坐定,贴了蓝膜的玻璃上雨水纵横。周媚问道:“这一篇小说中,你又写了一位硬汉么?”
她将赎罪的‘他’称之为硬汉,罗晔却不这样觉得,‘他’当然是脆弱的,如果‘他’不是脆弱的,一切因赎罪而导致的苦难都是没有意义的。罗晔作为一个作者想要表达的不是一个与世界斗争的硬汉,而是一个普通人在困境与忏悔中挣扎的绝望与希望。
他不喜欢她的形容,不够精准,不够使他快乐。她永远也当不了最好的读者,这时他不禁望向禾远,禾远狡猾地眨了眨眼。
他长出一口气,说:“当我写小说的时候,我非常羡慕写爱情小说的作者。”
周媚托着腮,甜腻地笑了:“老师羡慕我什么?”
“我非常羡慕你的小说,结局总是注定的。”罗晔耸耸肩:“要么结婚了,要么死了,还有就是跟其他人结婚了。”
周媚的脸色便不大好看了。
编辑也说过这种话,但是她从不走心,她安心做她的蛀虫,从未考虑过艺术层面的任何,这就证明着今天她是一个贩卖幻象的小贩,明天她依旧是个小贩,永远不会有任何增值的余地。
禾远对罗晔摇摇头,意思是觉得他说得太过。
罗晔对他点点头,意思是从不为过。
他们二人眉来眼去半晌,老编辑推开门,手里攥着罗晔的文稿:“如果我认识你的缪斯,我一定请她喝咖啡。”
“我的缪斯是个极端派,要么喝两倍浓度的黑咖啡,要么只加砂糖不要咖啡。”
编辑当他开玩笑,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的确是被缪斯眷顾了,我亲眼所见。”
随即他弹了弹手中的稿件,又道:“完美的作品。”
周媚也恭维他:“你一向是个好作家。”
“但……你不觉得太残忍了们,最后为了给战友复仇的老兵点燃了休养院后面的老楼,”编辑擦了擦眼角:“他们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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